金逸森很激动,以至于一个上午都没打开那个信封,直到面试结束回到家,他才小心翼翼打开信封,一个戒指从里面滑出来,是白云之前戴的戒指。金逸森好奇地展开了信:
“逸森,请原谅我。”
读到第一句话,金逸森的心猛地跳了一下,然后继续读:
“我从未想过在我生命燃尽之际,竟然还有幸遇见了你,一如你对我坦诚那样,接下来我会把我的一切都告诉你。
你知道,我来自一个没有海的城市,我在那个城市里过着千篇一律的朝九晚五的生活,但幸好我有一个爱我的男朋友,给我的生活抹上一笔色彩。按别人的话来说,他算是属于没有出息的一种,每天只是开着他的破面包车替人拉货,他无法给我买奢侈的化妆品、送昂贵的礼物,但是,我依然爱他,我坚信,物质打败不了我们的爱。我们本可以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下去,但事情总是不会那么如意。
那天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周六,风大得好像要把人撕碎,雨大得似要把人溺死,而那天,恰巧也是我的生日。他想给我一个惊喜,但那时我们过得很拮据,这让他很伤脑筋。那天下午他在家里心神不安地来回走动,直到三点的时候,他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一样,说要外出,我说外面雨这么大,又没什么生意,出去干嘛。他抱住我,摸摸我的头,说:“我去去就回,你等着我。”我把头埋在他怀里,紧紧地抱了抱他,以为他是外出悄悄给我买蛋糕,在那一刻我觉得我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然后,他出去了,我在家里打扫卫生、做饭,盼着他回来,雨从下午一直下到晚上,饭菜逐渐变凉,我给他打电话他也不接,我很担心他。十一点半左右,家里的门开了,他踏进屋子,浑身都湿了。看到他回来了,我松了一口气,但还是嗔怪他把自己弄湿了,当我准备去给他拿干衣服时,他突然抓住我的手,另一只手颤颤巍巍地把一个东西放到我手上,我疑惑地看向手里,竟发现是一枚戒指,他用虚弱的声音对我说:“生日快乐。”这时我才注意到他脸色很难看,唇色惨白,眼神空洞,全身轻微发抖,似是在压抑着极大的恐惧。我赶紧用双手扶住他的身子,问他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他的身子慢慢滑到地上,抱头痛哭,嘴里说着什么,我蹲下身抱住他,仔细听了好几遍,才听见了几个字:“我杀人了我杀人了……”你知道我那时有多震惊、恐惧、无助吗?我是个罪人,是我让他犯了罪——他为了送我一只戒指抢劫了一个女人,最后失手杀死了她。
他有罪,我比他的罪孽还要重。我把他安抚好,然后都冷静下来,你永远都不知道我的心是有多歹毒,我冷静下来的第一反应是要毁尸灭迹。我当即收拾好东西,他开着他的车,我们到案发地点把尸体抬上车,然后一直往郊外开,不知走了多远,我们把尸体埋在了野外,我还记得我的手碰到尸体时的触感,冰冷、骇人。我们到了一个陌生的小镇,整日整夜呆在宾馆里,恐惧和罪恶感把我们折磨得不像人,直到有一天早上,我起床发现他手机在床边,人却不见了,我打开他手机,页面是备忘录,写着:宝贝,我爱你。下辈子我再来找你。
他跳河自杀了,我悲痛不已,但还是逃了,逃到了这座城市。我扔掉了手机,断绝和外界的一切联系,每天在同一个时间搭乘307路公交车到同一个站点下车,去海边同一个位置坐着看海,我每天都回忆着那一个月来不可思议的荒诞的事,我当时为什么没有报警?我为什么没有陪着男朋友一起自杀?我是逃犯吧,警察为什么还没找上我?
我感觉我快要死了,灵魂正在抽离出我的身体,每天行走的只不过是我的躯体,一具空壳。但这时我竟然遇到了你,你还说我拯救了你,这多么滑稽呀,一个已死之人救了一个将死之人?不过我也要感谢你,你叫醒了我,让我恢复意识,我从未如此清醒过。同时我也对不起你,我不能答复你了,你是多么可爱的一个人呀,找到工作后请一定好好生活,再找一个好姑娘吧。
这次一别就是永别了,我没有什么珍贵的东西可以留下,就只有这一枚戒指,虽然它很肮脏,但你若不嫌弃,就收着吧,不过有被警察找上的可能哦,嘻嘻。”
读完信,金逸森沉默了,他回忆着白云亮丽的、温柔的笑、白净的手,感到不可置信。他的手摩挲着戒指,一滴又一滴泪落在戒指上……那天晚上,风异常的大,雨异常的狠,没有温馨的晚餐,只有金逸森无声的哭泣。
第二天,雨渐渐小了,新闻照常播报:“今早一具女性尸体被发现于回安大厦附近海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