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习惯随手写一点东西,记录无关紧要的“微末小事”,几乎没有意义,只是写的时候,我在,我在字里行间。
阅读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这感觉是回家的感觉,心安。
先贴一篇旧文,开启这扇小门。今天迎春花开得很热闹,山桃的花蕾深红,远看高大山桃树的整个树冠,似乎看见一片红的烟雾。
就像回到田园,回到草木间。那才是我的地方。世界,是我的荒野。以野生状态活,而且已经足够久,不知道应该感谢谁。也是知道的:感谢母亲,她经常化作凤蝶、变成一脉花香回来看我。她是我基本安宁并健康。其他的人,活着的,除了儿子和妹妹,基本跟我无关。我有朋友而且是金兰之契,他们看我这么说,会莞尔一笑,骂我。他们,知道我要说什么。不是朋友的人自然不去管了。我也越来越学会了不太自作多情,我知道我自己只对极少的人重要——谁不是呢?
回到文字的时候,一本好的书会 是我颤抖。
拇指剧痛。
读书笔记很久没有正儿八经写了,本子上是有的,没有怎么输入电脑。
当我说利用零碎时间集腋成裘的时候,我以为是我命名的“碎片阅读”已经是人们——包括我自己阅读的常态,似乎“再也不会”安静下来打开一本厚书,一行一行一个词一个词的读了。
尽管我一直在抵抗。抵抗自己:即时小快乐的诱惑,零碎知识的“百纳”拼凑。抵抗荒秽。力气不够,每每失败。就像跟我宝爱的书籍,经常失散。偶尔回来,莫名欢喜。我还在,文字也还那么好的,在。这才是我爱的,我几乎为此而生。
今天输入了几行。以纪念甘美独处的一个一个片刻,以纪念这一回回来。
1、 静默里有深邃沉重的东西,有它不竭的光。我说:我还在学习静默。
2、 看一朵残花,曾经柔嫩的干枯了,颜色沉黯苍老。深深看它,宛若看岁月之后,看自己。这是“有故事的花”。这些故事的花瓣将枯落成尘。
我喜欢看到它们:一片一片凋零,落在泥土里。我爱熟褐色,我爱泥土。在他们喜欢的地砖上,青草艰难。
3、 快要看完了默涵的书《狮王》,最后一章滞留了一个春天。有我不忍看的惨烈。动物小说、儿童小说、童话,写得好了,成年人能看必须看,到的是“别的东西”。丰盈而独特。写童书,需要真正的明澈深邃和卓异。这个,曹文轩由于明确的局限,是做不到的。哈,当然。还有莫言。后来的余华。都不行。局限就在那儿。叶弥他们好一些。那些什么宝贝安意如白落梅呀,更加不堪。
4、 我还在看《杂草的故事》《玫瑰之名》,还在看博尔赫斯,还在读诗歌。有人问:一点诗歌都没有会有人死吗?
会。死去的可能不是全部生命。是全部的生命中最靠近灵魂的部分,或者就是灵魂。(喂,灵魂,你有?)
5、重复是爱。爱初夏,喜欢听子规啼鸣。它们的声音里有水。雨、甘露、河流,家乡的湖泊。它们不厌倦地嘱托: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5、 成为玫瑰,成为另一朵玫瑰。成为芒刺,成为风里的香。
这是最不可能的。安于自己,卑污、无力。一动不动。只是琐碎地数着时间的残片。
6、 五月的开头几天我回到故乡,那里林木苍翠,遍地野花。那是我的父兄,我的母亲永在的地方,是我漫长的童年。回去就变成了小孩,亲人看着我吃鱼,他们不动筷子。眼睛里含着笑,对我说:吃吧吃吧。
照片是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