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色调,因为一个造型,而喜欢一物。
因为一份热闹,因为一份匠心,而喜欢一店。
选取钟情的四家店画,四件物写。
小小的杆秤,区分一两二钱。
巨大的柜子里,满是抽屉。
但每次只能看打开几格。
棕色的条纹牛皮纸,包裹量身订造的药材。
没有透明胶布,只三四下折叠,配合一根线,
就,一路可以提溜着。
师傅的手油光光黑嚓嚓。
一只眼睛眯起来,用黑色的镜子罩起来。
镊子敲敲,螺丝松松,胶水点点...
师傅叫我去隔壁馄饨店
吃碗小馄饨,再回来取。
扭着腰肢进去,握有自主权。
我百里挑一,靠眼缘,也靠手感。
摩登什么的,来个一尺半。
剪刀咔嚓,布片就落。
书不重,书也不大。
一直心黑要拿好几本,叠在腿上。
店主基本收不到我们的钱,还要时刻
喊:小鬼!手这么脏,洗洗去!
还有你,要死了,还边吃边看。
——
*人的需求和兴致,聚集起来,就描绘出了地方的形象。这或许就有点像我们说的“气场”。爱一物,爱一屋,爱一店,归根就是循着气味爱着一群人,爱一个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