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的路上翻了翻微博,看到关注的一位作家的日常。其中最让我心动的不是帅炸的自拍而是诱人的草莓。一路上都被草莓勾着魂,便发了一条朋友圈,名曰想吃草莓。
下了班车等到了Z先生,问我:“馋草莓了?”我说:“又不是一天两天了,一个星期都想吃。”他笑而不语。气冲冲的往回走,想吃草莓的心也被他不解风情的样子冲淡了。走到半路,他说:“你不是想吃草莓吗?”然后他就走到了以前常去的超市,说买点吧。
最后,我还是如愿的吃到了我的草莓。随之发出感叹,想吃又能吃到,是见多么美妙的事。有一句话是夸我的:吃货不可怕,就怕吃货有文化。毕竟对于我这样的吃货来说,吃,还是头等大事。
生活依旧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