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一名微博上的撕逼小能手,在被概率论统计学等虐心学科揉碎了玻璃心之后,就爱参与各式各样的“撕逼大战”,说得好听一些,就是“公共话题的讨论”。浸淫各种话题一段时间,就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一个明星和一个明星分手后又和另一个明星在一起了,大家各凭喜好站阵营互撕谁是谁非。第二天突然其中一个明星被爆出曾经的丑闻,噢原来某某私生活一直不检点,于是大家都相信,在这件事上某某就是错的,群起而攻之。
一个司机和另一个司机别车,结果一个人打了另一个人,两个人都不文明,大家各凭喜好站阵营互撕谁是谁非。第二天被打的司机突然被爆出有开房记录,噢原来某某私生活一直不检点,于是大家都相信,在这件事上某某就是错的,群起而攻之。
一个公众人物拍出了一个纪录片,有人踩有人顶,大家各凭喜好站阵营互撕谁是谁非。第二天她被爆出抽烟烫头开汽车,噢原来她私生活一直不检点,于是大家都相信,在这件事上她就是错的,群起而攻之。
刚刚搜微博热点,又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什么“xx出轨”呀、“xxx滚出娱乐圈”呀、“xx骂xx”呀。到了第二天就会发现,后续猛料简直不得了一个个被噼里啪啦爆出来。其实基本热点的发展模式都是一个简单的套路:某件事被挖出来,由于信息不全面所以大众判断不明确,于是挖出各种尘封的猛料来帮助大众判断。最后的焦点就从事件本身转移到了后续的隐私和八卦。而这些隐私和八卦则成了评判是非的主要参照物。
什么才是打怪必胜之道?答曰,先泼一身狗血,再发动麻瓜群起而攻之。完美。
听起来很可怕吗?其实超级常见吧,还不仅仅存在于娱乐至死的互联网。
相信大家上小学时都会有这样一种体验。班主任办公室传出小道消息,说班上有人偷窃了作弊了或者打架了,但是不告诉我们到底是谁,大家的目光都会齐刷刷地指向班上最调皮成绩最不好的小明。于是流言蜚语四起,在真相没公开前,小明已经因为他的过去被道德和舆论有罪推定。
小明做了一件事,小明之前做的一件事是坏的,所以小明做这件事也是坏的,于是小明就是个坏人。
你看,这就是以意定罪。这样一种潜藏在每个善良人心里的、看起来像是恶念的东西,其实只是每个善良的人希望为自己的判断寻找合理性的一种思维方式罢了。信息不全面,并且人们受限于事件的客观限制,不能获得更多有助于判断的有效信息,所以把希望寄托于当事人曾经的所作所为,借此做出看似更加理智的臆测。
这种思维方式的确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我们首先先来看它的两个大前提:一,事件的信息不全面,二,人们倾向于做出判断。这时候就必须获取更多的信息来帮助我们判断。而当事人隐私的获取成为了成本最低、最高效的办法。
在概率学里面有一个几乎与几何原理里五条公设一样的高度的、不加证明、天然成立的准则——尼科德标准,即通过重复实验让某个命题为真的概率上升,则命题为真。举个例子好了,要证明“徐言之是个只会胡扯的人”为真命题,就要一次一次地做实验,听她说的话是真是假。每发现徐言之说的话是谎话,都增加了“徐言之是个只会胡扯的人”的可信度。回到刚刚以意定罪的心态,当事人不好的隐私被当做某次事件的重复实验数据纳入判断的考量,最终增加了不好的隐私使被爆出来的当事人在某次事件中处于劣势的局面。
是不是很扯?
然而这一种思维方式由来已久。以意定罪在当下与法制相悖,但却是古代法律的正统思想。我们来看看春秋断狱和原心定罪的原文:“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还有“圣王断狱,必先原心定罪,探意立情,故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不衔怨而受罪。”
意思很明白,想从动机论善恶。本意还不错,但往往把动机的概念扭曲和扩大了,结果宋有岳武穆死于莫须有,明有于谦死于意欲。不是君王智商有硬伤拍脑袋就把好人咔嚓了,而是他们之前的一些举动在君王脑子里留下了坏印象,佞臣们再吹吹枕边风扩大一下坏印象,那根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不是真的好像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而在这个互联网时代,那些引导舆论走向的力量成了真实的佞臣。互联网高速、透明,更放大了当事人的隐私,但在曝光一件事的全貌上却显得捉襟见肘。往往这时,舆论的风暴就转移了话题,人们在若有似无的牵引下戴上了道德的高帽,口诛笔伐间杀人于无形,然后怀抱着满满的正义感,仿佛凯旋的骑士般心满意足回家吃饭。
矮油我们真的好厉害。
可是若有一天,当你自己成了班上的那个小明,你该怎么办?
因为你有过情史,所以你和你现任分手的时候,大家都相信,一定是你对不起人家,于是群起而攻之。
因为你打过几次架,所以你和小美吵架的时候,大家都相信,一定是你挑起的争端,于是群起而攻之。
因为你抄过一次作业,所以当你考了班级第一的时候,大家都相信,一定是你作弊了,于是群起而攻之。
无辜的你,只因名叫小明,被道德和舆论,钉死在十字架上,接受全民大审判。
想想都痛。
我喜欢在微博上撕逼,治愈被概率论统计学揉碎的心,美其名曰“参与公共话题的讨论”。
更喜欢看大家想撕就撕。懂得如何撕,这是自我意识的觉醒。
捷克政治家哈维尔一生致力于公民社会的创建,并于1989年,在布拉格制定公民论坛的对话守则,在此援引为我所推崇的撕逼守则:一、对话目的是为了寻求真理,而不是为了竞争;二、不要作人身攻击;三、保持主题;四、辩论时要用证据;五、不要坚持错误不改;六、要分清对话与只许自己讲话的区别;七、对话要有记录;八、尽量理解对方。
总归一句话,请在撕的时候,不要伤害小明。因为说不定,下一个小明,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