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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18岁,最美的时光,与他一起度过。彼此都留在彼此的记忆里。最好的时光,遇见。一秒不多,一秒不少。
还记得,在草坪,我问他:“如果你爸爸妈妈反对,怎么办?”他跳起来,举起双手喊道:那我就告诉他们:“反对无效!”那一刻,满满的欣喜若狂。
他家在平武,九寨沟那边。他家是开矿的,锰矿。平武县锰粉厂,是我们到他家玩的第二个落脚点,先安排我们在那里住下之后,次日会再回到山上的大屋。还记得躺在院子里看满天繁星,也记得冯军和小璐在夜晚上厕所的时候,吓得鬼哭狼嚎,魂不附体。
一个班,只有几个男生,连踢足球都凑不够人数。而他,无疑是里面最耀眼的,篮球场上挥汗如雨,无数女生崇拜的眼神都追随着他的身影。这些,都是我听说的,我对篮球兴趣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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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男生的领袖,很有做社会大哥的气质。穿着白衬衫和浅蓝色的牛仔裤。颇有几分英气逼人。让我受不了的是他的出口成脏,当时,男孩子们都流行那样。每到这时,我的心总会揪一下,特别难受。年轻的人儿总是那么急躁,为了琐碎的事情不停的吵。一次又一次的打打闹闹,一次又一次的要分开,却一次又一次的和好。
也是有欢乐的时光的。在夜晚的河堤上,坐在那里,望着月亮,唱着“飘雪”,唱着“归来吧”,趴在他一路狂奔的背上欢欣无比。
最后,却唱着“十年”,唱着“至少还有你”唱着“约定”,与他告别。哪有谁对谁错,不过是有缘无份,青春,总是要散场的。青春,若没有遗憾,哪有怀念?
他没有传承家里的矿产事业,混迹于城市之间,夜夜夜夜的觥筹交错,过着他喜欢的生活。而我,庆幸错过。
历尽千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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