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非是想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其实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讲的也是这个意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也是向往那种得不到的状态。
在《围城》里,主人公方鸿渐遇到了4个女人,我感觉也挺有普遍性的。
一、年少无知时的初恋——鲍小姐
鲍小姐在孙太太眼里是“又黑又粗”,在苏小姐眼里是“赤身露体,伤害及中国国体”,但男留学生看到她却是心头起火,口角流水,背地里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叫她“局部的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而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
这样一个女人来引诱,没谈过恋爱的方鸿渐自然就上钩了。但俩人的交往只限于船上的不长时间,鲍小姐下船后奔向了“半秃顶,戴大眼镜的黑胖子”怀里,那是她的未婚夫。
方鸿渐因为被欺骗而愤愤不已,其实他也没想过和鲍小姐的未来。书里说“好像一切没恋爱过的男人,方鸿渐把‘爱’字看得太尊贵和严重,不肯随便应用在女人身上;他只觉得自己要鲍小姐,并不爱她”。这不正和我们年少无知时候的初恋一样吗?只在乎当下,没考虑未来。
二、那个爱你的女孩——苏文纨
苏文纨就是上文的苏小姐,书中说她“皮肤在东方人里,要算得白,可惜这白不顶新鲜,带些干滞”,还说她“眉清目秀,只是嘴唇嫌薄”。她和方鸿渐是大学同学,但那时“她眼睛里未必有方鸿渐这小子”,但现在年龄大了,在乘船回国的途中,觉得方鸿渐还不错,就爱上了方鸿渐。
到上海后,追求苏小姐的人其实不少,其中赵辛楣能力和学历都比方鸿渐强很多,但她就是喜欢方鸿渐。当最终发现方鸿渐不喜欢自己,而是喜欢她的表妹唐晓芙时,她先是破坏了他们俩的感情,后嫁给了脸像“四喜丸子”的曹元朗。
书中苏小姐一度以为方鸿渐也喜欢她,而拖泥带水的方鸿渐,因为不想伤害她,结果最后却是伤得更深。所以,不喜欢的人,拒绝要趁早哇。
三、那个你爱的女孩——唐晓芙
书中简直把唐晓芙塑造成了完美女性的化身,小酒窝、好脸色、灵活温柔的眼睛、好牙齿,说她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连钱钟书的妻子杨绛先生都说“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
方鸿渐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唐晓芙。唐晓芙开始不喜欢他,后来似乎也喜欢上他了,但还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
四、那个和你结婚的人——孙柔嘉
最后和方鸿渐结婚的人,是孙柔嘉,她不那么漂亮,书中的描写是“长圆脸,旧象牙色的颧颊上微有雀斑,两眼分得太开,使她常带着惊异的表情”,方鸿渐也不那么喜欢她,但最后他们就是结婚了。
方鸿渐和孙小姐相识于旅途,加深了解于相对封闭的三闾大学,在一个对的年纪,不知不觉中就走入了孙小姐的圈套,成为了她的丈夫。
可能这也是人生的现实,最后和你结婚的,不是你最爱的那个,也不是最爱你的那个,而是恰好出现的那个。
如果婚姻是一座围城,那就看谁和你走入这座围城。有时候你俩都没有走入围城的想法;有时候你想走入人家的围城,人家不接纳你;有时候她想走入你的围城,你却关上了门;最后你终于走入了围城,又时时想着逃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