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无所事事地瘫痪十天,我决定寒假不能如此浪费,要坚持每天读书。我计划晚饭过后,走出家门,散步解放身体,读书释放灵魂。天公不作美,刚走了约两百米,就看到它在滴汗,不巧,正中鼻尖,只得返回家中,撑起一把伞轻松地走出家门。安全返回家时,也完成了一万步的运动量。
家中小弟看到我翻开这本书,一脸惊奇地问:“这本书是哪里的!?这么破!”我假装平常,轻轻地回了一句:“借的学校呀!”其实心里得意极了,我对这么破旧的书都爱不释手。你也放下手机,拿起好书,和我一起读书吧。
刚到岛上,想到自己被困,像个囚犯,永无出狱之日,就会痛苦不堪、忧心如焚,它会像暴风雨一样使“我”扭扯双手,让像小孩一样号啕痛哭,它会突然袭来,使“我”立刻坐下来,长吁短叹,两眼死盯地面,一两个小时一动也不动,无人言说,令“我”更痛苦。
我在家虽然孤单,但也许我比生活在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更幸福。读书,我可以从中获取无可替代的快乐,帮助我享受孤独。
小小的庄稼地里的庄稼魅力十足,引来兽害,又遇到鸟害。飞禽种类之多,数不胜数。可以预见,它们会把“我”的全部希望吃个精光,使“我”非常痛心。
尽管心情不畅,但“我”有许多事要做。我没有适宜的工具,一切事情做起来特别吃力,特别费时间,可是没有办法,“我”还是要为了“面包”而工作。
“我”思船心切,根本不仔细想想计划的可行性。“我”最后做成了一只像模像样的独木舟,大得可乘二十六个人,心里高兴极了。可是,小船对“我”有什么用处呢?它仍不得不停留在原地而无法下水。尽管“我”想尽办法,费尽力气(我把小船需经过的一个向上的斜坡崛平,掘出一个向下的斜坡;又开始开个船坞或开条运河,把水引到船底下来)结果发现,“我”一个人无法使船移动一步。
忽然在孤岛的海边发现一个人的脚印,清清楚楚地印在沙滩上,“呆呆地”“晴天霹雳”“像大白天见到了鬼”可见“我”真是吓坏了。它意味着“我”极有可能摆脱无人交往的境况,令“我”惊喜得不敢轻易相信,甚至使“我”心烦意乱、惶恐至极,头脑里出现各种各样的幻境,幻觉里又出现各种各样荒诞不经的想法以及无数离奇古怪的妄想,因为“我”现在已在岛上生活了十五年,不敢轻易有这种想法了。因而引起了一连串的胡思乱想,出现了一些恐怖的念头(魔鬼,海岛对岸大陆上的野人)。
“我”来到这孤岛已二十四年了。我梦到我救出了一个野人,他成了“我的”仆人。一年半后,“我”的梦开始实现了。那时,可怜的他趁其他野人动手把另一个野人开膛破肚,准备煮了来吃时,看见自己手脚松了绑,无人管他,便突然起身以惊人的速度逃起来,往“我”的住所方向跑来。而“我”在上天的召唤下救了这个可怜虫的命!“我”对他的加入非常欣喜,他对“我”救下他的命表示万分感激,像宣誓愿终身做我的奴隶。
他的头发黑、长,通过“不像羊毛似的鬈着”与前额、目光、皮肤、脸型、鼻子、嘴型、牙齿的形容(修饰)词,将“星期五”眉清目秀、和蔼可亲、非常英俊的模样生动形象地浮现在我的眼前。
“星期五”的种种表现,使“我”对他根本不用防备深信不疑。
他非常善于学习,“我”教他做各种各样的事情和说英语时,他总是兴致勃勃,勤勤恳恳。“星期五”干起活来干得又主动,又卖力,而且干起活来总是高高兴兴的。他在“我”的教导下,爱上了吃熟肉;一年后,“星期五”的英语已说得相当不错了,而且,还喜欢一天到晚跟“我”说话。现在,“我”的生活变得既顺心又愉快,“我”喜欢他的天真诚实,他爱“我”也胜过爱任何人。
离家多年,父母和许多故人已作古,他们离世前都以为“我”早已不在世上了,而“我”身上的钱根本无法帮助“我”成家立业,万万没料到,“我”意外救了的船长对这样窘迫的“我”能感恩图报,这大概能体现好人有好报的说法吧。
“上百只狼蜂窝似地”“扑来”写出了我们面对的狼的数量之多;把狼排成单行比作一位有经验的军官所带的部队一样整齐,描绘出了我们面对的危险,使我们很可能下一秒就丧命狼口。结果通过我们从狼群脱险这件事,体现了“我”的领导能力之强,以及野外生存经验之丰富。
不变:鲁滨孙的冒险精神,出身带给他的阶级观念(主人与仆人)。
变:时间(物,人),鲁滨孙对上帝的态度,他的境况以及三观。
阅读笔记陆陆续续写下来了,全文不成篇,只作阅读书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