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之名》感悟

我始终认为,农村人还是比较质朴的,因为我自己就是这样的人,直到相对封闭的农村走出去了大批打工人再回来以后才发生了变化。农民的质朴渐渐被他们口中所谓的见过世面所取代,于是就有了“笑贫不笑娼”的俗语。

小卖铺的老板娘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去过最大的城市就是所属县城。一个农村妇女当然谈不上惊艳,但绝对属于耐看的那种,纯天然的那种耐看。加之还开了个小卖铺,整天抛头露面,所以很是受村里的光棍和单身汉们的喜爱。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就算是受到大家的喜爱也没什么,可错就错在她男人却一不小心摔断了腿。一个男人就是一个家的顶梁柱,现在这根顶梁柱断了,老板娘面临着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家,怎么办?孩子,又怎么办?

她看着一个个出门打工拿着大把钱回来的男人,说不羡慕是假的,可再羡慕也没办法不是。她总认为她一个妇道人家能守好小卖铺就已经是为家里做贡献了,可现在却不得不站到前面撑起一个家。她彷徨,她无助。而就在她最彷徨无助的时候,老光棍闯进了她的视线,继尔填补了她空虚的心。于是,她抛开一切和老光棍好上了。当经历过第一次的害羞,她也算彻底放开了。都说女人变坏就有钱,这话一点不假。老板娘从此走上了一条自认为来钱快的路。

我听说这个故事据说是老板娘自己讲的,她说她被她丈夫揍了,照着她的私处揍的。据讲给我听的人说,当时老板娘并没有觉得这是一件丢人的事,好像在讲别人的笑话那样讲给其他人听。我突然觉得悲哀,什么时候开始农村的风气居然变得如此不堪。这里面固然有老板娘为了生活不得不为在内,但挣钱的方式有很多,为什么非选择了这一种呢?推一万步说,就算是选择了,是不是应该避讳点,怎么还能当成笑话讲出来呢?

也许我骨子里还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人,有些事根本接受不了。但我又不能否认在这个我认为很质朴的农村真实的发生了。有一次我回到农村去了小卖铺,再见老板娘时,她已经是抛去恬淡,脸上挂着虚伪的笑。身上也告别了曾经的质朴,变得时尚。从来不化妆的她也开始了描唇画眉,充满了脂粉气。整体感觉,纯纯的时尚丽人。可是我自己觉得我还是喜欢没事抄着袖子蹲在墙根边晒太阳边聊天打屁的那种氛围。我印象中的农村根本不应该出现老板娘这种和环境格格不入的人。

那么,我应该为这种变化高兴吗?按照有钱没钱来看,我真应该为老板娘高兴,毕竟她现在不仅解决了孩子上学的问题,还令自己脱离了农门,向着城里人靠拢。可我为什么就是高兴不起来呢?曾经那个让我有事没事就喜欢去坐坐的小卖铺如今却变得如此陌生。从老板娘身上可见农村的一斑,农村再也不是曾经的那个农村了,农民也再也不是当初的农民了。

当然了,看事情不能以偏概全,可农村的的确确发生了很大变化,变得对我来说如此的陌生。我只想远远地逃离这样的农村,只想活在记忆中的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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