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作业学习认识(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今天,学习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有了如下认识:
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油田公司各单位(包括为油田服务的承包商单位)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相关概念定义解释:
受限空间——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的空间:
a) 物理条件:
——
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
b) 危险特征:
——
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机械、电、辐射、放射源等危害;
——
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
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
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c) 如果以上条件都不存在,还应考虑是否符合本标准 5.4.11 节中的“特殊情况”。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批准人——指生产单位的负责人,是有权力协调作业所需资源,承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根据审批权限,通常是单位主管领导、区域(作业区、车间、站、队、库)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等。
监督人——由批准人指定对进入受限空间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的人员。
申请人——向批准人提出进入受限空间工作申请的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
监护人——由作业单位指定的在作业现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全过程实施安全监护的人员。
作业人——执行现场具体作业内容的操作人员。
救援人——由作业单位指定专门对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全过程实施救援的人员。
具体要求简要概述:
(1)作业人员按要求开具安全工作许可证、受限空间进入许可证。
(2)相关作业人员参与开展安全工作分析。
(3)进入受限空间前应隔离相关能量和物料,具体按照上锁挂签、测试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涉及其他高危作业内容的还需执行相应的高危作业管理标准。
(4)应制定受限空间进入计划和救援计划。各类救援物资应到位备用,严禁盲目施救。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时间距气体检测时间不应超过 30 min。超过 30 min 仍未开始作业的,应当重新进行检测。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指定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得作业。
(7)受限空间内应当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取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进入受限空间期间的通风不能替代进入之前的吹扫工作,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当根据作业许可证或安全工作方案中规定的频次进行气体检测,并记录检测时间和结果,结果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气体监测应当优先选择连续检测方式,若采用间断性检测,间隔不应超过2h。
(9)按Q/SY TZ 0364-201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纠正、制止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提示作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