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文友《无锡高架桥侧翻事件 算得清结构力学,算不清逐利的人心》

      文章分析了无锡高架桥侧翻事件与货车超载这一普遍存在之现象间的关系,从高架桥设计者的角度分析了看似偶然的侧翻事件其实有其必然性,把货车超载归结于运输经营者的逐利心态导致货车普遍严重超载,从而造成事故隐患。文章分析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全面。

      笔者认为货车普遍严重超载的形成原因不单纯是经营者的逐利心态,而是行业经营者间存在的恶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的恶果,是管理者缺乏科学、有效的营理以及多部门配合下的综合治理,如以罚代管造成的结果。

        没有一个运输经营者或货车司机不知道货车超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货车超载会使刹车系数发生变化威胁货车驾驶员安全,货车超载会对公路、桥梁造成损害,减少使用寿命和产生安全隐患。这些管理部门也都知道,但为什么运输经营者和货车司机明知有危险仍然一意孤行?管理部门不能彻底治理呢?

        运输经营者是因为不超载就赚不到钱,货车司机是不驾驶超载的货车你找不到工作,所以他们挺而走险是为了生活,明知有危险也要往前冲。

        不超载为什么赚不到钱?是因为行业的不正当恶性竞争,打价格战,低于成本承揽业务,最后导致靠超载来赚钱。

        恶性竞争的形成原因,经营者恳定有责任,但管理者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科学的行业管理、成本管理、监督及惩罚等等,对恶性竞争导致的严重超载缺乏有效的综合治理,找到病因才能对症治疗。所以超载这一严重的安全隐患仅归罪于经营者的逐利心态是片面的、不负责任的,应科学的、务实的积极面对,才能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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