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第一个故事是在小学二年级。内容大概是一对贫穷的老夫妇救了一只受伤的小白兔。第二天,小白兔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大姑娘,老夫妇认这位姑娘作他们的女儿。他们幸福、快乐地在一起生活好长了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
我本来想继续写白兔姑娘如何与凶恶贪婪的地主作斗争的,却在写到“直到有一天”时趴在床上睡着了。手中的钢笔在白床单上洇了一大片蓝墨水。妈妈没有责怪我,反而拿着我写到一半的故事得意地让邻居们看。做父母的都是这个样子,子女的一丁点好都会被他们莫名其妙地放大许多倍。
就是这件事使我的心中萌发了作家梦。以后再写“我的理想”之类的命题作文,我就不用瞎胡编,而会认真地写上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
但真正令我体会到文字之美的,是初中时读到的张晓风的《敬畏生命》。透过这些文字,我感受到了作者的诧异和震撼:
“我感到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荫,但造物主乐于做这样惊心动魄的壮举。”
这篇文章我读了又读,最后干脆把它抄在本子上面。以后再遇到好的文章、好的段落和句子都忍不住地摘抄下来。每次抄的时候,就忍不住地想他们怎么写得这么好哇,我什么时候才能写出这样好的文字呢?
高中时,我的文章开始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里朗读。我总是很期待星期五,因为那天下午是作文课。只有在那个下午,普通的我才会散发一点点的光。每堂作文课,我都倾尽全力写。没过多久,我开始代表学校去县里参加作文比赛了。
有一次打扫教室卫生,我在后排的一张课桌下面捡到了一张纸,上面写着这么一段话:“第二节下课去厕所的路上,我又遇见她了。她从厕所出来后没有直接去水池那里洗手。我想难道她不爱干净吗?过了一会儿,她又去洗手了。我真高兴。我更加喜欢她了。”
这应该是一个男同学写的日记,他把懵懂暗恋和她的倩影用文字记录下来。很多美好都值得记录下来的,一件事情发生之后,不应该像没发生过似的什么都不留下。日子不能白过。
于是,我又开始写日记了。我将不能对别人说的话都写在日记里,青少年时期的多愁善感都被我滴水不漏地收入囊中。只是这些的日记写过就写过了,我从不回头翻看。“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一切都那么虚幻而浮夸,重新翻看会让人觉得难为情的。
读大学的时候,我加入了学校里的一个文学社团,在那里认识了很多写文章很厉害的人,有的还会写很长很长的诗。社团聚会,他们坐在一起聊天,聊看过的书,聊文人,聊逸闻趣事,我听都听不懂,更插不上嘴。这时,我才发现自己有多孤陋寡闻。
我开始去学校图书馆借书看,尝试着把之前没看过的书都看一遍。可看的书越多,越清楚自己有多渺小。有的时候会感到很恐慌,那么多书没看,那么多故事没有写,一辈子就这么长,真害怕来不及。
毕业之后,忙工作忙恋爱,忙结婚忙生子,写作看书的事情又被耽搁了。一耽搁下来,手就生疏了,梦了好多年的梦又开始变得遥不可及了。
直到有一段时间,我发现妈妈整天捧着手机。我问她在看什么呢,她说在看小说,保安和校花的故事。我说:“这种网络小说写得很不好,胡编乱造,您看它干吗?”她说:“人家写的不好,你也写不出来。你说别人写的不好,那你写好的出来啊。”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是啊,用作品去说话啊。我跟妈说:“您等着,我一定要写出一部小说让您看看。”于是,去年十月份,我开始在简书写小说。
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在简书写了二十多万字,我没有成为优秀作者,更没有被邀请签约。我写的东西大家好像不怎么喜欢看,阅读量总是很低,关注的人就更少了。连我妈好像也不觉得我写的好,虽然每次都会很忠实地点个“喜欢”。
有人说我的文章不符合简书的风格,建议我换个平台试试。其实我知道不是风格的问题,是我写的文章真的不够好。才华不是没被发现,而是没有才华。如果我不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在哪里发布都是一样的。
大约写作真的是需要天赋的,我一定是那种缺少天赋的作者,可我还是想继续写下去。我不是一个有恒心的人,做事儿总是半途而废,唯一一件能让我断断续续地坚持这么久的事情就是写作了。
我喜欢写作。我喜欢像一个创造者一样创作一个又一个故事。我给故事里的人取名字,让他们活起来,我将自己的欲望和思想都寄托在他们身上,让他们去做我可能永远都不会做的事情。这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
我不着急。我打算用十年做这件事情,用十年的时间去看书,写作。十年之后我四十岁,希望那时候的我能对自己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