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一点多才入睡,半夜被哗哗的暴雨声吵醒,今早闹钟醒来,眼睛迟迟睁不开。
迷糊着躺了二十来分钟,才爬起来。外面天阴着,买来的新运动装洗完晾了两天了。
已经好几天没去跑步了。不知能不能跑得动,先出门吧。
身体很给力,一旦跑起来,所有器官都会很配合,全部进入状态,并不会因为前夜没睡好而闹情绪,让我感觉哪儿不舒服。
出来晚了,晨跑的人都少了,大家早都跑完,该上班的上班去了。
我按平常的路线跑,过了地下桥,跑过高层小区,目标就完成了一半。折回来,跑过自家小区,已接近终点,我心中有数。只要不停脚,离终点就会越来越近。
经常碰到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个子有180左右,身材像麻杆,两条腿迈得又轻又快,我往返都会遇见他,他已经跑得背上汗涔涔的,不知道他的目标是不是10公里,每次擦肩而过,他都垂着眼帘,对周遭的人视而不见。
还有一个穿白衣的女孩个子也很高。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她不戴帽子,运动带给她的愉悦已在脸上完全流露出来了。
就是这些陌生又熟悉的身影,让我觉得跑步一点也不孤单。
我的平均速度,差不多每公里八分多钟,五公里跑下来要用四十一二分钟,再多个十来分钟,人家十公里都跑完了。
这几次,还剩五百米时,我朝五公里冲刺。步子加快,我的心跳明显也加快,感觉快喘不过来气时,再稍微慢下来一点儿。
这个时候,汗水已经顺着额头往下流,脖子上、胸口的汗全在淌,我就是要把汗全部逼出来,享受大汗淋漓的感觉,我就差喊出来了:“好痛快!”
keep提示已完成5公里目标跑,我停下来,叉着腰大口大口地喘气。拿出手机自拍,自带美颜功能已拍不出我真实的模样,实际上整个脸就像刚喝过白酒一样,涨得通红。
接着做个跑后拉伸。以前不懂这门道,跑完第二天浑身像被打过,得歇好几天才能缓过来。现在拉完筋,当天该干啥干啥,利索得很。
跑完这五公里,对自己有了掌控感。好像接下来一整天的日子,都能被自己攥在手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