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保障,如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近年来,都匀市在实践中探索出“三个一”的工作做法。
有一批增收产业。都匀市严格按照省、州要求,指导各村发展集体产业,确保每村有一个主导产业和一批增收产业。针对部分集体经济薄弱的边远村没有可持续增收产业的问题,指导各村摸清家底,掌握村内已有产业和规模较大产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想方设法参与进去。比如,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毛尖茶产区优势,通过收购茶青进行加工后售卖,为集体经济增加了不少收入。另外,针对村级闲置土地、办公用房等资源,市级尽可能将闲置资源的管理使用权下放到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盘活。同时,由市政府办定期梳理市直涉农部门能够下放到村的项目、资源,尽可能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对不具备资质或实力承接的,采取村村报团发展、村企社联动、双社联合、聘用职业经理人共赢发展等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目前,都匀市已经梳理下放到村项目43个,涉及资金3317万元。
有一个目标任务。各村结合上年度集体经济收入情况,由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党员和群众代表共同商议,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方向,在充分掌握村情民情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制定村集体经济年度发展目标。市级层面制定有关政策,明确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可提取集体经营性利润的10%和超额部分的50%作为村“两委”干部创收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本地社平工资的5倍,充分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有一套管理制度。要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有序运行,必须不断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充分保障群众利益,做到依法管理、产权清晰、监督有力、运营有序。目前,都匀市正在探索建立新型村集体经济股权明晰的各项工作机制,指导各村着力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项目运行、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规范利益分配,加强财务管理,综合多种形式对产权的运转进行监督,推动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