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的厦门演唱会,我在微博上看了几个节选视频,视频里的他一边弹钢琴一边唱夜曲,瞬间能把人的思绪拉回十几年前。十几年好像没用了多久也就过去了,我们这一代人,过着过着,青春就变成了用来回忆的。
《芳华》是严歌苓描写文工团的自传体小说,她用第一人称叙述一个特殊年代一群人的故事,从这一群的青春开始讲起,然后持续到老年。《芳华》中所存在的时代是我们所陌生的,但是我们仍然能通过与现代的关联了解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放佛是一扇大门,大门打开,以往的一切都在眼前。
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现在的人都太浮躁了,没有以前的人有信仰。以前的人,说的是什么时候的人呢。我想,应该就是《芳华》中的那些人吧。
是的,他们都很有信仰,文中这样描述: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没有被埋没在平凡中。同时埋没于平凡的还有一个能工巧匠刘峰,一个翻绝活儿跟斗的刘峰,一个情操人品高贵如圣徒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刘峰。本来刘峰平凡善良是无妨的,偏偏用他的平凡来大做文章,偏偏无视他可能的非凡之处,抬杠说他平凡就够了,就伟大了,足够被推举上大理石基座。
那个时代的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时代,我想看过书后,你就会有答案。
历史的烙印在《芳华》中一一闪现,那个时代青年兵的日常:军训、打靶、集体主义教育;暧昧、情书、青春期骚动;从众、攻击、自卑的青春期隐秘心理,当然也少不了类似21世纪猖狂的校园暴力的“精神版”——思想虐待(批斗)。
不“单纯”是“某一个人”的故事,也不只体现某一个人的“单纯”品质。
因此青春美好,青春也充满无知与肆意。严歌苓深情地挥洒记忆,几乎用步步为营的灵动白描,还原她经历的场景,细有路边冬青,大有战争中遍地死伤,各种人物悉数登场,五官相貌,性格脾性一一彰显,然而记忆的深不可知在于既能包藏阳光,也能容纳黑暗。
40年后,当“走遍大半个地球”的作家“萧穗子”,有能量去“挖掘”人物背后的思想动机,绝不限于旁观了:当事人与叙述者共同参与,从青春到中年、再到老年的经历后,张张面孔有了延续和变形,放置于今天的语境中,每个人真实的心理动机也渗出纸面。
然而以上这些内容,也只不过是《芳华》中一部分。书封面上的You Touched Me,是让我重新审视这本书的题眼。严歌苓用狂欢的故事与狂欢的语言,细数了不仅仅是“芳华”这段青春时光,更展现出我们从不曾发掘的内心黑洞到恍然的隐秘心理。
平凡到英雄,再到平凡,故事随时代的流转照进当下现实。故事不仅仅是故事,还有举重若轻幽默、攻城略地的反讽、意气风发的叙事、最终审视于“人”这个最大的命题,审视于我们终归与心同在、难以启齿、难于关注的“自我”。
《芳华》不止形于故事,不止形于归咎于特殊的时代,当日常隐于荒诞,荒诞形变为日常,我们穿梭在不同的年代,周而复始,不可或缺的是清醒、批判、反思。这大概是《芳华》贡献的意义,也是严歌苓最为曝露于自我经历的一次狂欢和颠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