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十七世纪的时候,英国人想要固化自己使用的语言,于是最早期的一批英语语法书诞生了。为什么要固化自己的语言呢?十四世纪的时候,英语历史上最早最有名的大诗人乔叟的作品,仅三个世纪后几乎无人能懂。英语变化之迅速,由此可见一斑。此时的英国国内也渐渐诞生了一种文化上的自信,这种自信让英国人自比罗马帝国奥古斯都时期。(奥古斯都是罗马帝国第一位元首,元首制度的创始人,统治罗马长达40年,其执政期间罗马帝国版图扩张不断,为了便于统治,罗马人当时也修订拉丁文语法,固化自己的语言。)
通过制定语法规则来限制语言传承中所产生的差异注定是徒劳的。语言传承犹如父子长相的传承,虽有相似之处,但不可能完全一致,必有走样的地方。然而确定语法规则的执念自十七世纪起,便深深植根于英国人的心中。随着工业革命后英国国力和民族自尊的不断加强, 这种执念以各类语法书层出不穷而到达顶峰,而且广受欢迎。其中最出名的莫过于《Fowler's Dictionary of Modern English Usage》(1926),热卖数百万册。
等等,为什么语法书会热卖,广受欢迎? 英国人很爱学习么?
《Fowler》一书如同医生所开的药方一般极为细致地告知读者“应该如何使用”这门语言。因此该书也被视作是Prescriptive Grammar的典范。有了语法书的规范指导,自然就可以学会上流人士说话的方式,从而和其它粗俗的人区别开来,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因此当时受到人们追捧。其编写过程中,参照了拉丁语的语法,甚至化简为繁,却迎合了当时人们的心理需求,因此而大卖。
Fowler那个时代“执念”从今天来看已然是失败了,当年的日不落帝国早已分崩离析,随着其治下的殖民地纷纷独立,英国也失去了自己语言的掌控。大英百科全书Britannica上的English Language页面上British English之后其它英语的分类是最好的证明。Fowler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些”不标准“的英语用法,却给这门语言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