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诺,是我八年的好友
很多人说我们是友情里的模范闺蜜
我嘿嘿的笑了,因为,我也这么觉得。
初中的时候,我和诺就认识了。给我们搭桥的是电视剧《麻辣女兵》。那个时候,没有老师的晚自习,像是一场大妈们的广场舞聚会。
唯一不同的是,大妈们活动筋骨,我们只活动嘴。
诺就是陪我活动嘴的那个人。我们谈天说地,遨游人生,最后在电视剧里的人物汤小米上找到了共鸣。
“你知道吗,她还演过那个电视剧呢!”
“你快仔细说说”我瞪大了眼听她胡扯。
从剧里到现实,我们聊她演过的电视剧,讨论剧情,以扩宽在学校这个封闭场所的认知。
01
年轻的时候真容易满足,能聊同一个东西就是知己。
哪怕到最后我才知道,她记错了剧里的角色,一个晚上,我一直在说汤小米,而她,为我普及了李木子。
这是一段前奏,学校分班的计划让这个故事开始了无限的缓冲。
没错,我俩分开了。那个时候,隔几面墙就是生离死别了。
因为初三需要备战,我们没了课间,也就不会频繁的联系。
直到高中开学,没有任何商量,没有任何预谋。我们考到了同一所高中,进了同一个班级。因为报名早去了一会儿,又被分到了同一个宿舍。
“不会吧,这么巧”
我摆摆手,开玩笑的说到“谁知道你什么时候做了我肚子里的蛔虫”
此时此刻在这个陌生的校园,我的心燃起了一丝暖意。我不属于孤独,我属于幸运。因为诺,我不会一直活在自己的逻辑圈里。
她用自己的大大咧咧,善良,热诚,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生机和活力。
02
我不是夸张,因为“咋呼”几乎是她的代名词,跟她相处,世界永远不会孤独。
放假的时候,她买了一套新的化妆品。
然后第一件事,就是向我来分享这个不知道有没有效果的东西。
“我用我的家底买了一套护肤品”
“我现在已经倾家荡产了”
“你现在一定记住我这张脸,过几天,你看看有没有什么变化”
“不跟你讲了,花了这么多钱,我要去睡美容觉”
手机对面的我面对她的滔滔不绝哭笑不得。
这几年来我们每天挽着胳膊走路,她会弯下腰为我系鞋带,特别用心地准备我的生日礼物,会帮我擦干脸上的泪。
她和同宿舍的一个女生闹矛盾的时候,哭着诉说委屈,我没有安慰人的天赋,只好一直抱着她,和她一起哭。
03
有人说,比较深的亲密是,能当着对方的面暴露自己,任意需索。这种全面的信赖,放松需要勇气,因为隐藏被伤害的可能。
我想,我们做到了。
临近高考的晚上,我们举着台灯背课本,因为想要离得近一点,就要一起努力。但是没出息的我是第一个睡着了。
诺看着我手里还举着台灯,还趴在床上,就知道我已经和周公谈话了。她下床帮我关灯,盖被子,收拾书,出于敏感,我在睡梦里打了她一巴掌。
第二天,她以笑话的方式讲述我不堪的时候,我却感到无比幸福。
《追风筝的人》里,阿米尔有一个为他千千万万的哈桑,而我在人海里遇见了为我千千万万的诺。
找一个好闺蜜和找一个好的男朋友是一样的。不一定要喜好相同,但一定要彼此适合。你愿意陪她闹,她愿意陪你哭,这就够了。
若要说说我们不同的结局,就是后来阿米尔和哈桑失散了,我和诺没有。
我们的大学在同一所城市,闲余的时候会约好去吃一次早饭。调好闹钟,赶上五点钟的早班车,三十分钟的路途,只为了去运河桥那边吃一碗豆腐脑。
去早了,我会在站牌那等她,我知道她会坐哪一辆公交车,只要看见她的衣角,喊一声诺,那个永远阳光灿烂的女孩就会向我飞奔而来。
吃饭的时候,彼此会日常查岗。
“老实交代,最近有没有与你聊天次数超过我的人?”
“没有。”她举着三根手指头作发誓的样子。
“那你呢?”
“我也没有。”说着我也会举起三根手指。
得到满意的答复后,我们就会傻傻的笑。
其实占有欲这个东西,在友情里一样有着独特的存在方式。如果彼此在乎,并不会因此感到不适。
当然,更多的时候我们还是聊生活的鸡毛蒜皮。学校的老师讲课幽默,今年卫生查的很严,又遇见了一个屌丝同学……生活需要这样的解压方式。互相倾诉,排忧劝解,让阳光照进内心深处。
在友情路上走过来的顺风顺水,让我不禁感慨。生命里有一个重要的人很重要啊,被女孩宠着的女孩也很幸福。
谁说轰轰烈烈的一定是爱情,那个飞奔过来的女孩,也在我的青春点燃了一把烟花。
写在最后:
作者商声是一个喜欢文章、喜欢古建筑的女孩儿,她坚信文字可以寄托感情更有着不死的意味,这一篇文章用来纪念她和诺之间八年的感情。
初读文章,我被她与诺之间的真诚所打动,友谊可以敌过距离却败不给真诚。读完这篇文章的你,心中也一定会想起属于你的那个她。
不管她还在不在你的身边,只要想到与她有关的一切,脸上总是不自觉地泛起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