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现在称之谓创作者,太早,太傲,太不着调,纵然风华正茂,也要戒狂戒燥。我竭尽全力问自己:
会写字?
会!
会写文章吗?
会!
莫言得了大诺贝尔文学奖,你能得个小诺贝尔文学奖吗?恐怕连发表的门坎都迈不过去!
既然啥也不是,干嘛喜欢文字?人活着总得喜欢点什么吧?比喩喜欢钱,就要把脑袋伸进钱眼里,喜欢酒就得把自己扔进酒缸里泡着。喜欢美女就要扎进女人堆里争媚抢宠。
我自己都想抽自己嘴巴子,喜欢什么不好,偏偏喜欢文字,整天在文字堆里挣扎,想挣钱那是大咖大神们的事情,小喽啰也就是跟着瞎吆喝,拍巴掌份。最多捡点掉在地上的饭渣子。
我前前后后,左左右右,上上下下,远远近近瞅自己,怎么看也不是个创作者,充其量就是个幻想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