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叔嫂通婚因家贫,小姨子“接枝”嫁姐夫,图什么?
在人类婚姻史中,“乱婚”介于秩序和非秩序之间的婚姻形态,比“乱婚”稍显文明的收继婚则包括“弟收兄妻,兄收弟妻,子收庶母、侄收叔母或伯母”等上百种形态,但无论是同辈收继婚还是异辈收继婚,渐渐为主流社会所不容。特别是进入到汉唐社会以后,男女婚姻,有了一定的规范和形式,“俨同贸易”。被宗法和世俗所不齿的收继婚逐渐销声匿迹,但其中两种“叔嫂通婚”及“妻妹嫁姐夫”似乎更易被人们所接受。
铲君在《明律叔嫂通婚违令者绞,却屡禁不止,嫂子为何成小叔子第一选择》一文中,已经讨论过叔嫂通婚不被律法制裁,且有一定市场空间的原因。概而言之,叔嫂通婚主要发生在经济相对困窘的平民家庭中,为了最大限度地节省嫁娶费用、保护家产,叔嫂通婚便成为权宜之计。但古代社会,妻妹嫁姐夫,不但广泛存在宫禁野史,在达官贵人乃至平民百姓中都普遍存在。
- 1.小姨子“接枝”嫁姐夫,A面是秦晋之好,B面是男权社会
“叔嫂通婚”皆因家贫,但妻妹,即小姨子嫁姐夫,却绝对排除家贫这种可能,因为小姨子嫁姐夫的前提是妻家同意。古代社会视女子若财货,愈是贫困人家,愈是想通过嫁女获取彩礼。所以,妻妹嫁姐夫的情形,是前妻早亡,姐夫或有才有财,岳母家恰有未出阁的女儿,小姨子才可能“接枝”嫁姐夫。尽管这类婚姻形态在男尊女卑情况下并不算“收继婚”,但若从女方家庭来分析,确实又属于“收继婚”之一种,因此民间俗称“接枝”,又称“逆缘婚”。
古代社会,逆缘婚非但不被律法、宗法所禁止,反而传为美谈,其中原因饶有趣味:其一,小姨子“接枝”嫁姐夫的前提是前妻早亡,小姨子待嫁。所谓“秦晋之好”是两个家族之间的联姻,本着“永世之好”的本意,在前妻夭亡后,鳏夫一方的姐夫与小姨子年龄差距并不大,符合古代“续弦”中老夫少妻的婚姻形态,且小姨子作为“替补队员”,延续了两家的姻亲关系,被闾里所称道。
其二,小姨子“接枝”嫁姐夫一般是女方家庭提出,双方自愿。除了以上基于家族的考量外,女方家庭若看中男方的人品、才干、家世,会主动提出将未出阁的女儿嫁给男方。当然,“接枝”姐夫一般乐于接受,原因在于妻妹跟妻子乃一母同胞,姿色、秉性、才干相差不大。同时,由小姨子抚养姐姐留下的孤儿寡女,会更贴心、放心。由此,在双方自愿,女方提出的情况下小姨子“接枝”嫁姐夫符合封建社会的婚姻逻辑。
其三,小姨子“接枝”嫁姐夫之所以喜闻乐道,源于民间小姨子恋姐夫的文化陋俗。古代男子的小姨子情结,其实质是女性的“物化”,也是男权社会阴暗心理的文化糟粕,故而占据话语权的男权社会能够利用社会舆论、文艺作品乃至精神洗脑对这种婚姻形态进行“洗地”和“美化”。史书上记载舜有娥皇女英,汉武帝有赵飞燕姐妹,唐明皇有杨玉环姐妹,李后主有大小庄后;稗文野史、传奇词话、杂剧戏曲、才子佳人中的“小姨子恋姐夫”故事更是罄竹难书。尽管褒贬各异,但男权社会之下将女性作为传宗接代工具,将女子“物化”占有之态昭然若揭。
- 2.小姨子“接枝”嫁姐夫,姐夫乐意,妻家满意,没人在乎小姨子是否同意
抛开封建帝王的荒淫无道,普通人家中小姨子嫁姐夫,女方家庭在这个相对“自愿”的婚姻关系种是趋于主动的一方,男方当然乐于接受,但小姨子呢?
其一,姐夫乐意。这里的姐夫,自然是占据话语权的男权社会代表,男子夭亡妻子需要守节,而女子夭亡丈夫却要娶妻妹为妻。这中间的不公平在于女性只是婚姻中的从属一方,无论是从操持家庭还是抚育后代的角度考量,都是站在男权的视角。宋代文人以娶妻妹为美谈,苏轼、王拱辰、王曾均是妻子夭亡后娶妻妹,姑且不论当事人作何感想,能将此事传为美谈的,不外乎是自矜这几位学问了得,功名了得,归根结底是身份使然。换句话说,若非姐夫有身份有地位有钱财,落魄沧桑一鳏夫哪能娶得正值妙龄的闺阁少女呢?被称作美谈的几个例子,无非是拿功名才华做内心阴暗的遮羞布而已。
其二,妻家满意。当然,以今人度古人,不排除丈母娘心疼闺女留下外孙无人照看,找个后娘又受欺凌,在“姐夫”人品、才干、家世还看的过眼的情况下,让妻妹嫁过去确实能够更好照看孩子。但更多的妻妹嫁姐夫其实屈从的是家族利益,女子婚配自古以来就被作为利益交换的工具,皇室有和亲,勋贵有联姻,普通人家还有指腹为婚,为的是双方家庭“秦晋之好”的攻守同盟。因此,妻家能够提出让小姨子嫁姐夫,前提必然是“姐夫”的才华足以撑得起前程,姐夫家的家世能够匹配甚至高出妻家地位。
其三,小姨子同意无人在意。古代少女出阁一般在13-17岁,基本不会超过18岁,在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封建约束中,基本上处于懵懂无知的状态。对于婚姻安排,基本上没有参与的可能。才子佳人、民间传说中“小姨子恋姐夫”的说法无外乎是男权社会的意淫,不像叔嫂通婚中双方还有一定的接触空间和感情基础,古代社会的小姨子和姐夫基本上无机会接触,更何况双方年龄不相衬情况下小姨子更不可能“恋上姐夫”。
- 3.小姨子“接枝”嫁姐夫的民间形态
小姨子“接枝”嫁姐夫的婚姻形态属于异态婚,也是婚姻接续的一种形式。若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倒也无可厚非。民国时,“接枝”婚广泛存在民间,妇女因医学不发达,很容易在生产中夭亡,妻家悲不自胜的情况下,对女婿整体印象还不错,姐夫也有意娶小姨子,便由女方家人出面,带着小姨子上门见姐夫。男方父母出来接待,有些地方会在红色茶盘上放置金耳环、金戒指各一对,姐夫与小姨子双双跪下,小姨子若是捡起金耳环,就表示愿意接替姐姐,跟姐夫结为“秦晋之好”,这便是“接枝”成功。
民国时期的“接枝”婚,虽然看似进步,照顾了男女双方的意愿,其实也是走走过场而已。有意“接枝”的女方父母,一般提前都会安排好未出阁的小女,“捡耳环”的情形,无非是另一种仪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