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卷11孤愤诗解2法术士危当途人胜



韩非》卷11孤愤诗解2

题文诗:

处势卑贱,无党孤特.以疏远与,近爱信争,

其数不胜;以新,与习故争,其数不胜;

反主意与,同好恶争,其数不胜;轻贱,

与贵重争,其数不胜;以一口人,与一国争,

其数不胜.法术士操,五不胜势,数而,

又不得见;人乘,五胜之资,独说.

故法术士,奚道得进,而人主也,奚时得悟?

资必不胜,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

罪过,而,公法诛之;其不可被,

以罪过者,穷之.明法术而,逆主上者,

不戮吏诛,必死私剑.朋党比周,以弊,

言曲使私,重人必信.故其可以,攻伐借者,

官爵贵之;其不可以,借美名者,外权重之.

是弊主上,趋私门者,显官爵,重外权.

今人主诛,不合参验,不待见功,而爵禄之,

法术之士,安蒙死亡,而进其说?奸邪之臣,

安肯乘利,而退其身?主上愈卑,私门益尊.

【原文】

处势卑贱,无党孤特。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其数不胜也;以新旅与习故争,其数不胜也;以反主意与同好恶争,其数不胜也;以轻贱与贵重争,其数不胜也;以一口与一国争,其数不胜也。

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以发数而又不得见;当涂之人乘五胜之资,而旦暮独说于前。故法术之士奚道得进,而人主奚时得悟乎?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戮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朋党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使私者,必信于重人矣。故其可以攻伐借者,以官爵贵之;其不可借以美名者,以外权重之之。是以弊主上而趋于私门者,不显于官爵,必重于外权矣。今人主不合参验而行诛,不待见功而爵禄,故法术之士安能蒙死亡而进其说?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门益尊。

【译文】

法术之士所处地位低下,没有同党孤立无援。拿关系疏远的和关系亲近、受到宠信的相争,在常理上不能取胜;拿新客和故旧相争,在常理上不能取胜;拿违背君主心意和投合君主好恶相争,在常理上不能取胜;拿地位低贱的和位尊权重的相争,在常理上不能取胜;拿一个人和一国人相争,在常理上不能取胜。

  法术之士处在“五不胜”的情形下,按年计算也不能晋见君主;当权重臣凭借“五胜”的条件,又日夜单独向君主进言。因此,法术之人由什么门路得到任用,而君主到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因此,凭借必定不能取胜的条件,又与重臣势不两立,法术之士怎会不危险?重臣对那些可用罪状诬陷的,就用国家法律来诛杀;对那些不能强加罪名的,就用刺客来暗杀。这样说来,精通法术而违背君主的人,不为官吏所诛杀,必定死在刺客手里了。而结党拉派串通一气来蒙蔽君主、花言巧语歪曲事实来便利私家的人,一定会受到重臣的信任。所以对那些可用功劳做借口的,就封官赐爵使他们显贵;对那些不可用好名声做借口的,就用外交职权重用他们。因此,蒙蔽君主而投奔私人门下的,不在官爵级别上显赫,必在外交职权上重用了∷械牡比ㄖ爻级杂诰骼此担如—今君主不验证核查就实行诛戮,不等建立功劳就授予爵禄,因此法术之士怎能冒死去陈述自己的主张?奸邪之臣又怎肖当着有利时机而自动引退?所以君主地位就越来越低,重臣权势就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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