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乐,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董乐是我上铺。

搬进宿舍那天,我拎着行李箱站在门口,还没来得及看清屋里都有谁,一个瘦高个就从靠窗的上铺蹦下来,一把搂住我的肩膀,力气大得像要把人拽倒。

“你就是那个从苏北来的?我连云港的,董乐。以后咱俩就是兄弟了。”

这就是董乐。连云港人,瘦高个,皮肤有点黑,眼睛不大但特别亮,说话的时候眉毛会跟着一动一动的。他属于那种第一面就能把你聊热络的人——不认生、不客气,好像认识了八百辈子。他帮我拎行李、铺床、分他带来的煎饼给我吃,一边忙活一边嘴里不停:“你吃过连云港的煎饼没有?比你们那儿的馒头好吃多了。我跟你说,到大学了别光学习,得多交点朋友,多看点书,多出去转转。你见过海没有?我家离海边不远,放假带你去。”

我被他那股自来熟的劲儿弄得有点招架不住,但心里是暖的。从初一住校到现在,睡过十二人的大通铺,挤过八人的出租屋,遇到过不少舍友,像董乐这样一上来就把你当兄弟的,不多。

董乐是个很特别的人。他喜欢看小说,不是随便翻翻那种喜欢,是真迷。枕头底下永远压着几本借来的书,大多是外国名著,《红与黑》《安娜·卡列尼娜》《静静的顿河》,一本比一本厚。晚上熄灯之后,他点着床头的小台灯看书,一看就看到后半夜。有时候我半夜翻身醒过来,看见他那边的灯还亮着,橘黄色的光照在他脸上,眉毛微微皱着,嘴里念念有词。第二天早上起不来,上课打瞌睡,被老师点名,他也不在乎。

他还喜欢唱歌。唱的不是当年流行的港台歌,是前苏联歌曲。什么《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喀秋莎》《山楂树》,他张口就来,而且唱得确实好听。我们宿舍没有音响,他就清唱。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坐在床沿上,两条长腿晃来晃去,低声哼着那首《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只有风儿在轻轻唱……”声音不大,但整间宿舍都安静下来了,连平时最闹腾的老周都不说话。那种旋律很奇怪,明明是从没去过的地方、从没见过的人写的,听在耳朵里却觉得亲切,像小时候坐在门槛上听收音机里的评书,隔着一层电磁波的杂音,反而多了一层说不清的温柔。窗外是夜色朦胧的校园,路灯的光透进来,在天花板上画出一块模糊的亮斑。他的歌声就在那光斑底下轻轻飘着,飘一会儿就散了。

但他有个毛病——喜欢抓人。不是真打,就是闹着玩的时候伸手在你胳膊上、手背上掐一把、挠一下,像个娘们。他指甲留得有点长,掐起来还真疼。有一回我俩在宿舍里打闹,他一把抓住我手腕,指甲陷进肉里,留下几道白印子,过了一会儿变成红印子,好几天才消。我骂他你属猫的?他嘿嘿笑,说这是跟你亲。后来我手上隔三差五就多几道指甲印,习惯了也就不躲了。现在想想,一个大男生留指甲抓人的习惯实在说不上体面,可要是把这些都摘干净了,那也不是董乐了。

不过我们关系一直很好。好到什么程度呢?好到他喜欢上了谁,第一个告诉我。

他喜欢上了他的一个女老乡。也是连云港人,长得漂亮,鹅蛋脸,眼睛不大但很秀气,皮肤白,走在人群里一眼就能认出来。但她不爱说话,也不太笑,见了面点点头就过去了,属于那种冰霜冷美人。她的字写得特别秀丽,有一回我在学生会办公室无意间看到她的签到表,字迹清秀得像是字帖上描下来的,和她这个人一样——好看,但隔着距离。

她跟我关系还不错。当然,是纯粹的同学关系。大概因为我话少、不惹事,她见了我会主动打个招呼。有时候在食堂碰见,她端着饭盆走过来坐我对面,聊几句专业课的事,吃完各自收拾各自走。她跟别人话少,跟我倒是能多说几句。董乐知道之后,像捡了宝一样,天天黏着我打探消息:她今天说什么了?她喜欢吃什么?她有没有提到我?

我′说你怎么不自己去问。

他挠挠头,嘿嘿笑,说不是不好意思嘛。

一个看《静静的顿河》看到半夜、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能把全宿舍唱安静的人,在一个女生面前连句整话都说不出来。他挠头的动作把头发揉得乱七八糟,额前那撮永远翘着的头发被他揉得更翘了,和他此刻的心思一样,怎么压都压不平。每个人的胆量大概都是分配好的,有些地方胆大包天,有些地方一溃千里。董乐被分配到暗恋这一块的份量,大概少得可怜。

于是我又成了信使。

他写了一封情书,用的是学校小卖部卖的那种印花信纸,折得四四方方,塞在我手里。我说我去递?他说你去递,你跟她熟。我说这种事你自己去比较好。他说不行,我去了腿软。我接过信,忽然有点恍惚——高中那年在洋河中学,姓顾的同学也是这样把信塞给我的。信纸也是从小卖部买的,也是叠得四四方方,也是“你帮个忙”。那时候我帮别人递情书,自己的心思藏在肚子里,一个字也没递出去过。现在到了大学,自己的心思还是藏在肚子里,信使的角色倒是稳稳当当接住了。

我把信递给她。她接过去,低头看了一眼信封上的名字,什么表情都没有,把信夹进课本里。过了几天她找到我,说让我转告董乐一句话:还是做老乡好。

我回去跟董乐说了。他沉默了一会儿,往床上一倒,两只手枕在脑袋后面,盯着上铺的床板看了很久。然后他突然坐起来,说走,去操场跑几圈。我说现在?他说现在。两个人绕着操场跑了五圈,跑完了他在草地上躺成一个大字,喘着粗气,忽然唱了一句“夜色多么好,令我心神往”。声音很大,操场上零星散步的人都往这边看。我站在旁边,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唱完这句就不唱了。过了一会儿,自己爬起来,拍拍屁股上的草屑,说明天吃什么。

这场暗恋就这样结束了。后来他再也没提过那个女老乡,我也没问。只是有时候在食堂碰见她,我会低头绕开。不是做了什么错事,就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我只是一个信使,没有办成事,但也算参与了这件事。那种尴尬是淡淡的,却黏黏的,像手指上沾了未干的油墨,蹭哪都会留下一点痕迹。

1999年5月,美国人炸了我们的大使馆。

消息传到学校的时候,整个校园都炸了。食堂里、教室里、宿舍走廊上,所有人都在议论同一件事。有人拍桌子,有人红了眼眶,有人把报纸揉成一团狠狠砸在墙上。那种愤怒不是谁煽动的,是一瞬间从脚底涌到头顶的,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捅了一下。董乐从外面跑回来,手里攥着一张报纸,进门就喊:“你们看了吗?美国人把我们大使馆炸了!”他把报纸拍在桌上,手指戳着头版上的黑体标题,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那几天,学生会开始组织抗议活动。写标语、签名、准备游行。我们宿舍八个人全报了名。董乐最积极,熬了一晚上用毛笔写了好几条横幅,字写得歪歪扭扭的,但一笔一划都使了很大的劲。后来游行没有成行,学校出面做了工作,让大家冷静。那天晚上,董乐坐在床沿上,把那条没来得及举出去的横幅叠好,塞进床底下的箱子里。收音机里播放着新闻评论,语调克制而平稳。窗外有同学聚集在操场上不肯散去,嘈杂的人声隔着玻璃传进来,模模糊糊的。他沉默了很久,然后低声哼起了《喀秋莎》的调子。调子还是那个调子,声音还是那个声音,但听起来不一样了。好像那首歌忽然有了重量,压在每个字上,让人透不过气。

那年暑假,我没有回家。学着学长的模样,在城里找了份家教。教的是一个初一的孩子,男孩子,基础不太好,对学习没什么兴趣。我每周去三次,每次两个小时,课时费八块钱。八块钱在当年不算多,但对我来说已经是靠自己挣到的第一笔钱了。孩子的家在城北一个老小区里,楼道里没有灯,楼梯扶手锈迹斑斑,跟我们家村口那根铁管焊的电线杆差不多年纪。每次去上课,走到楼下心里都有点发怵——倒不是怕什么,就是觉得这座城市的旧和村里的旧,旧得不一样。村里的旧是敞亮的,旧在大太阳底下;这里的旧是灰扑扑的,旧在阴影里。

那个暑假,我还写了一篇文章,写的就是找家教这段经历。投出去之后,竟然发表了,登在报纸的副刊上,还寄来了150块钱稿费。那是我人生中第一笔稿费。150块,是我半个多月的生活费。拿到汇款单那天,我在邮局门口站了很久,把那张薄薄的纸片翻来覆去地看,汇款人的位置印着一行铅字,那行字比任何夸奖都重。

董乐比我还高兴,在宿舍里举着那张汇款单满屋子跑,喊着我兄弟上报纸了我兄弟上报纸了。然后他拉着宿舍里的人一起敲竹杠,说这么大的事不请客说不过去。我没推,真请了。

几个人去学校后门的小馆子,点了好几个菜,一盆酸菜鱼被他们几筷子就捞得精光。董乐举着啤酒杯站起来,说为我兄弟的大作干杯,大家嘻嘻哈哈地碰了杯。150块钱一顿饭就花掉了大半,心疼是真的,但高兴也是真的。那种高兴不是因为发表文章本身,而是因为有人愿意分享你这份不值一提的小小荣耀——在别人看来可能什么都不算,但在那个晚上,在他们碰杯的声音里,它好像真的值得庆祝。

2000年暑假回家,我做了一件事。花了好几天时间,骑着自行车把村里及周边几个村的农田水利设施跑了一遍——灌溉渠、排水沟、泵站、机井,能看到的都记下来。有些排灌站还是分田到户之前修的,年久失修,抽水的铁管锈得不成样子。我在笔记本上画了简图,整理了数据和问题,写成一份调查报告,送到了乡政府。后来听在乡里工作的一个远房亲戚说,那份报告引起了乡里领导的重视,还专门开会讨论过。至于后来有没有落实、落实了多少,我不得而知。但那份调查报告后来也得到了学校的认可,算作暑期社会实践的成果。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真是年轻。相信一份调查报告能改变什么,相信一篇文章能被很多人看到,相信这个世界会因为你的努力而有所不同。董乐相信苏联歌里那些东西,我相信文字里那些东西。两个人的天真加起来,正好够应付那个年纪。

宿舍里装了程控电话之后,联系起来方便多了。每个人发一张电话卡,插进卡槽就能拨号。但电话是公用的,摆在走廊尽头,谁打电话全楼层都听得见。董乐每次给家里打电话都扯着嗓门,用连云港话哇啦哇啦说半天,打完回来脸上总是笑嘻嘻的,说家里让他过年回去带点特产。我打电话回家,父亲总是那几句:吃了吗?冷不冷?还有钱吗?我一一回答完,话筒那端就会沉默一会儿,然后父亲会说那就这样吧。我挂上电话,在走廊里站一会儿,然后把电话卡拔出来揣进口袋。那张卡和饭卡放在一起,饭卡里存着这个月的生活费,电话卡里存着家里几句简短的回音。

大二这一年,董乐的指甲印还在我手上,副班长退学的事渐渐远了。那个退学的徐州女生,她的名字还躺在通讯录里,偶尔翻到,指尖会在那行字上停一秒。那年暑假我写下调查报告,写到最后一页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写和“小草”有关的东西了。油印小报、蜡纸、滚筒和那间教务处隔壁的小屋,都被时间压在了洋河中学那个夏天底下。可是拿起笔的时候,还是觉得手热,好像那个刻蜡纸的刘伟随时会从背后冒出来,问我:这期头条写什么?

董乐在上铺翻了个身,床板咯吱响了一下。他又在哼《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窗外路灯亮着,光线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在地上画了一条细长的亮线。

那一年,我二十岁。我最好的朋友在我上铺,指甲印还在我手腕上。我还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但我知道,明天早上醒来,他会从上铺探下头来,用连云港口音喊我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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