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之前就写这篇文章,就怕得罪人,但今天还是提笔写了,当中固然去掉了好多锋利的词汇,所以看起来会很费劲,但意思还是这个意思。
依法办事与服务基层本身就是个伪命题。二者之间有人说是冲突的,但我认为是一致的,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好度。
过度的强调依法办事了,很多部门都可以撤掉。全区就设三个部门够了,一个窗口,一个网站,一个行政执法的队伍。政府是简单了,我们只要告诉服务者,这个能做,这个不能做,简单明了,大家也都不用担责也不会出事,风清气正,社会一派祥和。那我们的服务者呢,可就惨了,他们的生产生活就得学会所有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不但要学会而且还要变成专家行家,他们得知道如何变通,这样的日子真的没法过。有些部门过分强调部门利益,过分保护自身利益,只告诉你这个不能做,如果你背着我偷偷的做了,那我就依法行政,这种趋势长此以往后果无法想象。
服务基层不是说来走个场,要个电话,他们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服务。我们既要与他们打成一片,又要保持距离,这个度的把握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最最关键的是一颗心,你不贪不占,何来不独善其身。服务基层的过程中我们的政府部门更多的应该告诉他们,如何依法生产生活,告诉他们程序上怎么走,既做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也帮他们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因为我们才是专家行家,非法的事情我们坚决不干,但稍微变通一下,换个马甲就能合法解决的事还是要干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让这句口号变成脚踏实地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