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书里讲孔子是他的父母“野合”而生,是个私生子,所以孔子是含着“耻辱”之匙出生的。讲这个话的依据是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里写的:“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
其实,很多人对“野合”这两个字都理解错了。古代它的意思和我们现在所认为的背着人在野外做苟且之事的含义是不同的。
“野合”在两千多年前是受官方许可并鼓励的,适龄男女在野外交合的一种性行为,后来也指不合礼仪的婚配。不合什么礼仪呢?司马贞索隐《史记·孔子世家》说:“今此云‘野合’者,盖谓梁纥老而徵在少,非当壮室初笄之礼,故云野合,谓不合礼仪。” 清代毛奇龄《昏礼辨正》里又说:“幼时观邻人娶妇,妇至,不谒庙,不拜舅姑,牵妇入于房,合卺而就枕席焉。归而疑之曰:此非野合乎?”
中国古代礼仪认为结婚生育的合适年龄,男性应该在16至64岁之间,女性应该在14岁至49岁之间。凡是在这个范围之外的都是不合礼仪的,孔子的父亲叔梁纥迎娶颜徵在时已66岁,故称之为“野合”。
又有一说,颜徵在属贱民阶级,叔梁纥却是士大夫,门不当户不对,迎娶于礼不合,故称“野合”。
今人多认为“野合”就是野外媾合。但司马迁是非常崇敬孔子的,他在《史记·孔子世家》文末写道:
太史公曰:诗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适鲁,观仲尼庙堂车服礼器,诸生以时习礼其家,余祗回留之不能去云。天下君王至于贤人众矣,当时则荣,没则已焉。孔子布衣,传十馀世,学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可谓至圣矣!
他不加说明地使用“野合”一词,决不会是唐突,更不是亵渎。所以,叔梁纥与颜征在的年龄相差太远,不符合周礼,因而称之为“野合”。这样理解会更妥当一些。
还有一说,司马迁只是说叔梁纥和颜徵在于野外交合(这是一种古代习俗),故称之为“野合”。
关于“野合”的说法,《周礼·地官·媒氏》云:“中(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
依周礼,在每年的仲春时节(周历2—3月,夏历12月至来年1月,今公历1—2月),男女去郊外某些特定地点欢会、野合。此时不但“不禁野合”,官方甚至还要处罚当“合”而不“合”者。野合是严肃的官方命令,而不是男女私下的“性自由”。为什么呢?
古人在仲春时节会举行“春祭”。“春祭”是在春天举行的祭天、祭祖活动,目的是希望在新的一年里祈愿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因为男女之合与农作物的春播秋收有相似之处,于是人们把人类生殖活动与农业生产活动联系了起来。
这样看来,古人的智慧确非今人能及。他们依天道而行,在某些方面已经践行了“天人合一”的思想。
当然,今人看到这样的礼制教条,很多人会觉得很荒唐。但在商周及至春秋战国时代,制定这样的礼制也还有着当政者鼓励人们大量生育,以增加人口为目的的原因。
所以,叔梁纥与颜征在这样的“野合”,不但不违周礼,而恰恰是履行了周礼。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里写“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只是实事求是地记录,也无任何的不妥。后人对孔子出身的种种八卦,都是添油加醋、穿凿附会而已。
当时的叔梁纥是名人,孔武有力,身材高大,屡次征战有功,是青春少女心目中的大英雄,他在与颜徵在结合之后不久,便正式向颜氏家族求婚。颜氏家族顺应颜徵在的意愿,答应了这门亲事。婚后叔梁纥与颜徵在到尼丘山上向神灵祷告,之后颜徵在生下了孔子,叔梁纥便给他取名为“丘”,字“仲尼”。
孔子的出身在当时那样讲究礼制,稍不留神就可能授人以柄,被人诋毁和歧视的社会环境里,没有任何的“杂音”,也足以证明当时“野合”是一个正常的婚配风尚。我们现在的人研究孔子及其学问,应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必再在他的出身问题上缘木求鱼,去钻牛角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