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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不珍视的给予〕的啟示深入之…
① 不珍视地给予…这是【主体】作的
② 不珍视地被给予…这是《客体》受的
③ 不被珍视地给予…这是【主体】受的
④ 不被珍视地被给予…这是《客体》作的
⑤ 珍视地给予…这是【主体】作的
⑥ 珍视地被给予…这是《客体》受的
⑦ 被珍视地给予…这是【主体】受的
⑧ 被珍视地被给予…这是《客体》作的
作为【主体】的我,我所写的这些文字,我珍视它们吗?
嗯,对此,我要好好反省反省!我是在①、还是⑤?
想想,我不但应该珍视藏在文字当中的字神,我也应该珍视字神之所向的《客体》,即,我与字神所同向的对象。
而这对象,目前,只要您是看着这篇文章的人们的其中一员时,您其实已经成为《客体》的了。我是如此地建议您,如果静得下心,不妨,也可试一試。看看您对我这个人,您所作的是⑧还是④?而您对我的这篇文章,您的感受是落在⑥还是②?只要您能够超越⑥②,您就能自然而然地入到⑧了!
而无论您是在④⑧⑥②的哪个?只要我能够超越⑦③,我就能自然而然地入到⑤了!
以下,再依如上的同内容来作重新作分类:
⑤ 珍视地给予…这是【主体】作的
① 不珍视地给予…这是【主体】作的
⑧ 被珍视地被给予…这是《客体》作的
④ 不被珍视地被给予…这是《客体》作的
⑦ 被珍视地给予…这是【主体】受的
③ 不被珍视地给予…这是【主体】受的
⑥ 珍视地被给予…这是《客体》受的
② 不珍视地被给予…这是《客体》受的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该文作者是在说:很多人在作公益,但那些被公益的对象,竟无法收到这种公益活动的益处!?
一是因为受众无心,二是作者滥情而又自以为是,三是得来容易才会不珍惜,四是来得容易才会不顾惜…大致是基于此四,所以才会造成无效的活动。如此地一而再,再而三,这就太浪费生命了、也同样是浪费资源。
像这种不生发出益处的活动,干嘛做呢?与其多事、与其多言,不如守中?
对这个部份,真的引发了我的思索!
我想,这就要取决那个公益活动的良寙,其价值是要透过那个公益活动,来作传递的。
一、公益活动本身,没价值。这就不用说了。但,之所以没价值,这倒是值得深入一番,俄而有以避之。
二、公益活动本身,有价值,但对象错。这时所要调整的是,找到对的对象,找到对的时机及场合,才举办,这就不会浪费了。
三、公益活动本身,有价值,对象也对。但边际效应会随时空的变动,竟使效应急遽衰减。这时所要调整的是,类似像稳波器的机制,要找到,并建立起来。
四、公益活动本身,有价值,边际效应也不随时空的变动而衰减,甚至还会递增的话,那么,尽管一时之间,不知对的对象在哪儿?这不怕,只要有能力,就随力做。积沙成塔,集腋成裘,有缘的,必然会遇见,遇见后,心开了,终究得大益。
第四项,这就像是西藏的有名明师,乃至是隐在不知名处的无名的大明师,他们所作的伏藏。他们知道他们当代的人,无法懂得他们所懂的深邃义理,所以只好把〝他们所知到〞的义理秘径,透过某种载体,将之封藏于某个点,等待未来得到灵启的人去开启。这种伏藏,尽管藏得深之又深,但他们不会因为当代的人的不懂,就不做。他们还是做,因为他们清清楚楚地知道…他们的这个…做…是有价值的。只是这个价值的兑现,必须遇到那个掘藏师,即…在未来某成熟时到临到时,识货的人足够多的时候,就会透过一位掘藏师来开启。
我个人觉得,第四项,最符合自然法。凡是符合自然法的,自然而然,最是高妙。看来普通,但实质是…深深奥秘藏其中。
但能守中,无事不中,无言不中。
守中所行之公益,大公,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