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迷恋的一首歌《一首想不通的古风》。其实也就是因为里面一句歌词:我想不想不通,为何要与你相逢。
真的,你不提,我甚至根本记不起那么些曾经。想不起你是我的初恋...你说我当年不辞而别,我记不起来。最开始,我仅有的记忆就是每天早早得做完作业留给你和傻傻得坐在网吧里陪你。
你说的许许多多我都没有印象,我甚至还找了当年的小伙伴。问她觉得我和你是不是情侣。她说没有啊!
我想不明白,既然这么些年你都不曾出现,现在为了什么?
这几日回了老家,翻了翻旧物,找了一封未寄出的信。之后又在一些小角落里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不得不说,我对自己挺狠的,说忘记,我还真的是忘的超级干净...
好吧,是喜欢过,在一起过,但那又怎么样?不是彻骨的痛,我至于把记忆藏那么深吗?我当年也是顽强的!大考前被你抛开也还是进了想去的地方。
你说我的那么多我都不记得了...抱歉...也不想记得了。
你说你十年前错过了...
也许我也该说声谢谢吧...
我现在很好,余生,相忘江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