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床时,看了篇英语短文。大意就是:记录生活能够提高每天的充实感。
充实感?哇!我太需要了!所以趁热打铁…
5点45分,熟悉的闹铃响起,我翻身而起,立刻按掉这个离我有点距离的闹钟。
我犹豫着是否要再睡一会儿,因为我还定了一个5点50分的呢。
挣扎了小会儿,还是没能抵过温暖被窝的诱惑,再次躺下。
但,我没睡着。因为恒恒一大早不见了?
闹钟再次响起,我匆匆下床,正好碰上恒恒从外面回来。
我很惊讶地问道:“你咋起这么早呀?”
恒恒气喘呼呼地说:跑步去了。”
我睁大眼睛,嘴巴成O型,故意夸张式地“啊!哦,啊?”了一声。
因为从去年什么时候开始,恒恒一直说要去跑步,最终却迟迟不见下文。这次居然动真格了?
我咕咚咕咚喝完水,不动声色地转过去摸了摸他额头。
“嗯?不发烧啊!怎么了?难道你又蹲厕所时,看了篇什么励志文章,感染了你?”
恒恒“扑哧”笑出声了,然后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的大脑告诉我不想起床,想再睡会儿,但我就是要挑战它…”
听完,我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这句话耳熟能祥,但做起来真心难。就比如刚刚的那个闹钟。几秒钟里,我的脑子里就有两个小人在吵嘴。
“起床了!别再睡了!五分钟虽然顶不了什么事,但态度最重要。”
“再睡会儿!不就五分钟嘛,动啥真格呢。”
“听我的,别再睡了,别让你的一天从后悔开始。”
“哎呀!不睡,就是睁着眼睛,酝酿会儿。”
言之有理,后者全胜。
不管结果如何,能够迈开第一步就是好事,恒恒,我们一起加油呀!
接下来,我也要看视频“跳舞”去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