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辞
壹
我醒来的时候天微亮,远方的天际隐约露出些许金黄,扭头看了看床头的钟,才四点多,还早。
拖着疲软的身体起来,地板上散着各种CD,杂乱的放着,阳台的多肉植物干瘪得不成样子,日历上写着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我算了算,这是他离开的第四个年头。
打开衣柜的时候,里面倒出来一堆不知道是干净还是肮脏的衣服,心里有点烦躁,把衣服塞进洗衣机,机器发动的声音麻木而空洞,养了很多年的猫咪在我脚边打转,喵喵地叫着,声音细软,我弯腰抱起它,脸颊贴着它毛茸茸的脊背,它身上的奶香萦绕在鼻尖,我突然有点想哭。
我想他了。
贰
我第一次遇见沈昀的时候C市刚好下着一场很大的雪,我躲在书店里等着雪停,那时候的他顶着一头雪花推开门,风铃被风卷起叮叮地响,我下意识抬头,恰好对上他暖褐色的眼睛,心跳忽然漏了一拍,待看见他一身狼狈的模样便毫不客气地笑出声来,那时候我才刚上C大,年少懵懂,在感情上干净得像张白纸一样,连着后来和沈昀在一起,也是懵懵懂懂的。
沈昀告白那天是在我大二的时候,我刚打完工回家,走到巷子口的时候忽然看见站在路灯下的他,他看见我,眼神亮了亮,几步上前抱住我,我的脸贴着他的胸膛,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奶香,我记得当初自己还因为这个嘲笑过他。他的下巴搁在我肩上,湿热的呼吸洒在我耳廓上,我听见他温柔的嗓音,“林姝啊。”他总喜欢这样喊我,每次听见他这样喊我的名字,我的心总会莫名其妙软的一塌糊涂,我回应他“怎么了?”他收紧了手臂,忽然开口“能不能让我照顾你?”他的声音像惊雷一般在我耳边炸开,把我炸得晕乎乎的,那个秋风拂动的夜晚,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好。”
叁
回忆到这里戛然而止,像是小时候在邻居家看电视的时候信号不好,上面的人物和街景糊成一团,连着背景音乐和人物的声音也变得断断续续,我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似在惶恐,又似在不甘。
下楼的时候街上很静,没什么人,沉淀了一晚上的灰尘浮在空气里,连吸一口气也是闷的,巷子口的那盏路灯还在原地,只是已经变了模样,我拐出巷子,在不远处的摊子上买了一个烤地瓜,味道还是跟以前一样,大概是咬的急了,滚烫的温度让我的舌头一阵麻木,我哈着气,眼泪忽然就从眼眶里掉了出来,顺着脸颊滑到嘴边,我舔了舔,很苦。
记得以前在博客里看见一句话,当你思念一个人的时候,你做什么都会想到他,吃他喜欢的东西,走他走过的街,甚至是在报纸上看见他名字里的一个文字,你都能想起他。
沈昀,这是不是证明我在想你呢?
我一直觉得沈昀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孩子,他有一双暖褐色的眼睛,象牙色的皮肤,笑起来的时候唇边有小小的酒窝,他说话的嗓音总是温柔又平缓,不徐不疾。他生气的时候不喜欢皱眉,他会一直盯着你,眼神平静,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表情,我却知道他在生气。
沈昀喜欢收集CD,各种各样的,摇滚,古典,他都很喜欢。他不喜欢吃苦瓜,他说虽然吃完苦瓜会有清甜的味道,但他还是不喜欢那种苦涩的味道。
沈昀不像其他男孩子喜欢运动,他喜欢安静地呆在书店或者咖啡厅,他偶尔也喜欢打游戏,但是打的很垃圾,有时候甚至比不过我这个女孩子。
我们同居的时候总喜欢一起窝在床上看电影,我喜欢看鬼片,但是胆子很小,所以每次到了恐怖片头的时候他总会提前捂住我的眼睛不让我看,每每这个时候,我的心里总会觉得暖暖的,连空气也似乎变得甜腻起来。
我有一只养了很多年的猫,叫木头。木头的眼睛不好,天生就近视,所以也不太亲近人,可它第一次见到沈昀的时候就喜欢粘着他,每次它都喜欢在沈昀身边打转,这曾让身为主人的我嫉妒了好一段时间,但嫉妒之余更多的还是开心,我把木头当做自己的家人,我的家人能够喜欢我喜欢的人这让我很高兴。
伍
沈昀是C大美术系的学生,而我是医学系的,沈昀很喜欢水彩,我记得自己曾经问过他原因,他说,他只是特别喜欢颜料在水里晕开的感觉。
零八年的时候我们从C大毕业,那天阳光很好,我穿着学士服坐在木椅上等他,在我昏昏欲睡之际,脸颊上忽然贴上一个温热的物体,我睁开眼,看见他拿着两瓶罐装牛奶看着我,唇边隐隐含有笑意,他坐在我旁边,拉开拉环,发出嘣的一声脆响,他把牛奶塞到我手里,然后才打开自己的,他并没有急着喝,只是把玩着那个扯下来的拉环,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突然喊了我的名字,像两年前那个夜晚,嗓音温柔“林姝啊。” “嗯?”我应他,他沉默了会儿,突然单膝跪到我面前,我吓了一跳,然后听见他说“嫁给我。”他手里拿着那个拉环,我不知所措地看他,我曾经以为自己人生中的求婚现场会铺满玫瑰,摆满蜡烛,然后我爱的那个人会迎面走来跪到我面前,手里举着钻戒,深情款款地说着我爱你。
而我爱的那个人,现在正跪在我面前,我的身边没有铺好的玫瑰和摆好的蜡烛,甚至是连钻戒都没有,可我依然觉得很幸福,因为我的爱人他说要我嫁给他。
沈昀看见我呆愣的面孔,急急地开口“我现在或许没有能力给你一个满意的求婚,但是以后我会用尽我的一切去爱你。”这是小说里出现的经典桥段,几乎每一部爱情故事里都会有这么一个场景,可我的心里就像揣了一只兔子,怦怦乱跳,我上前抱住他,紧紧搂住他的脖子,闻着他身上我熟悉的味道,眼眶突然很热,我说“好。”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直到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情,我才知道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完美爱情这一说。
陆
沈昀学的是美术,毕业之后他也开始为一些出版社画画来赚钱,那段时间我们都在忙各自的工作,有时候忙到甚至不能一起吃顿饭,现在想起来,这大概是恋人之间最尴尬又无奈的事情了。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七日,C市发生了一场地震,尤其是居民住宅区,房子差不多都毁得一干二净,那时候我在外地出差,收到消息大概是两天后。
有人告诉我沈昀死了,我说我不信,对啊,怎么可能呢,那个说要娶我,说想照顾我,想用尽自己一切来爱我的人,怎么会死呢?
坐在回程火车上的时候,我满脑子都在想着他,胃里翻江倒海,一阵一阵的疼,手死死扣进手心里,我低头靠在座位上喘息,像一只在浅滩上的鱼,不停挣扎。
沈昀死了。
当我摸到他冰冷的皮肤时我的脑子里冒出这样的想法。
邻居说,他当时在发烧,躺在床上休息,地震的时候没来得及跑出来,就被砸死了,身上多处骨折,小腹被房子上的钢管穿透,就连那张好看的脸也被砸的血肉模糊。
他们说,他被挖出来的时候还有呼吸,但是整个人已经神智模糊,嘴里一直喊着我的名字,不肯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很后悔,为什么自己不肯把放在工作上的精力分出一点去关心他,我想如果我能多关心他一点,现在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事情。
第二天早上一点二十七分,医院发了死亡通知单。
我几乎哭死医院里,我看见他了,他身上被缝了好多针,蜈蚣一样丑陋的疤纹横在上面,他的唇边没有我喜欢的酒窝,我也看不见我最喜欢的那双暖褐色的眼睛,他的身上有着福尔马林的味道,不是我熟悉的奶香,那双我吻过很多次的唇也再也喊不出我的名字。
我的心很痛,像是被轮胎碾过,一寸一寸地碎掉,身体里的血液像是凝固了,连着呼吸都显得困难。
他下葬那天下了很大的雨,天空是灰白的,看不见云,那场地震毁掉了我们之间所有的东西,我们一起收藏的CD,他为我画的画,我们的合照,还有我的爱人。
之后我离开了C市,那座充满我美好回忆却带走了我爱人的城市。
尾声
今天是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是沈昀离开的第四年,而下个月的第一天,我就要嫁人了,未婚夫是一个成熟可靠的人,他笑起来的时候没有酒窝,生气的时候喜欢皱眉,他身上有古龙水的味道,他和沈昀一点都不一样。
时过境迁,我还是会想起那个我爱了很多年的人,我已经忘记了关于他的很多东西,比如他的声音,比如他的样子,甚至是那种深爱他的感觉,我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不会再像爱沈昀那样用力去爱另一个人。
沈昀,清风沁水的那些年,我最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