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领导所急,想领导所想(上)

张之洞之所以能飞黄腾达,一展抱负是因为其接连在清朝末期三个案子上的卓越表现,都给当时的实际最高统治者慈禧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今天我们就先说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轰动朝野的尸谏案。

事情的起因是由于同治皇帝没有儿子,按照清朝子以传子的家法,应当在同治皇帝的侄儿辈里挑选一个人出来,但他没有亲兄弟,也就没有亲侄子,只能扩大到咸丰皇帝的孙辈上。当时在这个辈分上的只有咸丰帝长兄奕纬的孙子溥伦一人,但溥伦又不是奕纬的亲孙,血统已经很远了,显然溥伦不是合适人选。慈禧准备从咸丰帝的亲侄辈上选了。有三个人选,十八岁的载澂、十一岁的载滢和四岁的载湉。载澂和载滢都是恭亲王奕訢的儿子,载湉是醇亲王奕譞的儿子。恭亲王当时是议政王,如果他的儿子当上了皇帝,对慈禧的权利是极大的威胁。醇亲王秉赋脆弱,载湉年纪最小,容易培养,慈禧垂帘听政的时间又能延长十四年,并且载湉是慈禧胞妹所生。所以慈禧不惜冒违背祖制的风险,决定立载湉为皇帝。

立皇帝的事情确定下来后,就要开始考虑同治皇帝的后嗣问题。普通老百姓家若无儿子,尚可以过继他人之子为子,一个坐了十多年天下的皇帝,难道死了就死了,连个继承香火的人都没有吗?作为同治皇帝亲生母亲的慈禧当然也不愿意。于是匆忙之中下了一道懿旨:“载湉承继文宗显皇帝为子,入承大统为嗣,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大行皇帝为嗣。”这句话就为尸谏案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这句话没有指明继嗣是只继香火,不继大统;还是继嗣即继统。如果是前者,大行皇帝的神主牌位在太庙,只有天子才有权利在太庙祭祖,别人没有这个权利,如此,大行皇帝的神主牌位仍然没有属于自己的儿孙祭拜。如果是后者,就犯了大忌。清朝的建储制度是不预立太子,这是康熙定下来并被一直坚决奉行,事实也证明是一个比较好的制度。

慈禧也意识到因立载湉带来的这个两难之处,但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并且皇族内部也没有人明确提出来,就先放着吧。没想到光绪二年五月初,在同治皇帝陵墓建好,举行奉安大典完成后,回京的路上吏部主事吴可读上吊身亡,从他身上搜出一份遗折。遗折讲的就是慈禧太后懿旨只讲继嗣没有讲继统,历史上有继嗣而不继统的先例,甚至有为争夺皇位杀害先帝嗣子的事情,为了大统不旁落,请太后立即为同治皇帝立下嗣子,并说明嗣子即嗣君。

表面上看吴可读完全是为了慈禧的亲生儿子同治皇帝着想,希望同治皇帝的子息世世代代继承皇位,并担心夜长梦多,如果现在不明确立下嗣子并继承大统,以后很可能出现继嗣不继统,或因争夺皇位被杀掉的情况。

为什么说是表面上呢?因为如果吴可读真心这样为慈禧着想,完全可以通过上密折的形式提出想法,没有必要行尸谏之事。尸谏完全是为了逼慈禧表态,希望慈禧现在就立下同治皇帝的嗣子即光绪的接班人。如果此时给同治皇帝立嗣,只能在光绪皇帝的侄子辈里面找,而近支王公里只有一个,刚刚两岁的载澂的儿子,也就是恭亲王的孙子。可以说尸谏案是恭亲王与慈禧在立皇帝上的斗法。

尸谏案发生后,皇族没有太大动静,大臣们也都表示立统是皇室的家室,外人不能多嘴。大家都不傻,都知道表面上是伦理问题实际上是政治问题。没有人想在局势没有明朗前在恭亲王和慈禧之间选边站。慈禧为了看各方反应,要求大臣们都要表态。很多大臣表态吴可读此举不合时宜,立嗣一事早有懿旨,不应挑起事端。大臣们的态度慈禧是满意的,但问题并没有解决。直到慈禧看到张之洞的奏折后,慈禧才感觉这个棘手的难题终于解决了。

张之洞逐条回答了吴可读提出的问题。首先,张之洞明确将慈禧的懿旨阐发为立嗣即立统。如此吴可读担心的继嗣不继统的问题就解决了。其次,明确指出同治皇帝的后嗣必定是光绪的亲儿子,即是自己的亲儿子,那就不可能被加害。吴可读担心因继统问题嗣子被光绪加害的顾虑是多余的。第三,不能按吴可读所言,预先指定一人继嗣又继统,因为这违背家法。最后,张之洞归结为一点,以后光绪皇帝将会有很多皇子,不必指定谁过继给同治为儿子,谁当皇帝谁就过继给同治。这样既不违背家法也不使皇帝难以处理。

张之洞的奏折用简明的语言将吴可读的复杂难题完美解决,不但完全避开了慈禧的为难之处,还将懿旨中的漏洞补得天衣无缝,关键还说理透彻,令人信服。

张之洞在尸谏案中的表现有三个突出亮点:一是政治立场坚定,勇于言事,不怕得罪恭亲王;二是理学功底深厚,思路清晰,跳脱出预设问题中的两难境地;三是深知慈禧的难处,完全站在慈禧的角度和立场思考问题。

通过这个事情,张之洞已经进入到慈禧的视线中了,但这件事只表现出张之洞处理理论问题的能力,但在济世、经济方面是否有才干呢?毕竟在慈禧的印象中清流人物大多只会耍嘴皮子,并不能办实事。很快,张之洞表现自己济世、经济之才的机会来了,那就是崇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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