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债权人(女儿)和债务人(父亲)一起过年了

刚满18岁的女儿和父亲一起过年去了。女儿是债权人,也是申请执行人,父亲则是被申请执行人,限高中。

她,作为这个债权人的代理人,也是债权人的母亲,历经多个诉讼,20多次庭审,很多人不理解,本应是一别两宽,各自欢喜,为何还苦苦纠缠?或许这对父女现在能一起过节,也算是这些诉讼争取来的吧,否则,这位父亲在二婚老婆和家人的唆使下是要和这个自幼患病的孩子断绝一切关系的,连电话都不能打的。经过那么多诉讼以后,这个父亲,被盯着钱而来的女人离了,又被限高了,然后没有工作了,回老家了,和老妈,老哥一家都合不拢,这个家暴第一个老婆,从第一个老婆这里捞走几百万的男人,曾经也是清北复交的高材生,这几年活成了孤家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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