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100万字治愈自己(103)读书笔记12:费曼先生的恶作剧(6733)

今天开始看一本新书。《别闹了,费曼先生》,费曼是一个大物理学家,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呢,是费曼生活中的一些恶作剧,和一些他和人们交往中能把别人制服的本领。

他的学生回忆说:费曼先生总是微笑着跟别人讲课,总是想讲一些笑话。他的物理学是带着快乐的,像讲一个笑话一样,这种快乐是有传染性的,他的学生都受到了感染,这就是费曼疯的快乐。

总之,在费曼的眼里,物理学就是一个笑话,就是一个有趣的事情。所以,他对科学理解带来的深深喜悦,才是他人生的快乐源泉,他只是一个在探索的淘气小孩,恶作剧小孩。

第一部分从法洛克维到麻省理工学院

1.他动动脑瓜子就能修好收音机

这篇文章他写了好多小故事。费曼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在家里搞了实验室,做很多实验,最有趣的一个实验就是他做了一个自动警铃。他晚上睡觉的时候,他爸爸妈妈总是很晚到家,走到他的房间把他的耳机拿掉。于是,他做了这个防盗铃,有一天晚上他爸爸妈妈回来,蹑手蹑脚地怕吵到他,结果刚打开房门,拿开耳机,突然那个巨大的铃声震天地响起来。费曼都从床上跳了起来,大喊:管用啊,管用啊,特别开心。

还有一次,他在清仓大甩卖的时候买了几个收音机,都是旧的,他想买来把它修好,因为通常毛病都不大。有的是电线松了,有的是线卷断了。因此好几个收音机他都修好了。他从收音机里能听电台的广播。有一次他们家几个小孩在听伊诺犯罪俱乐部,他能够早一小时从纽约播出的节目里面听到,所以他们听完以后,费曼都能把后面故事的情节推算出来,那些小孩觉得非常惊奇。但是后来他也告诉了他们他的办法,于是他们连一个小时都等不了,都急着去听纽约的电台。

他逗妹妹琼玩的游戏就更有意思。有一天,他有了一个麦克风,可以从楼上向楼下广播,他又买了一个放大器,那时候他的妹妹只有两三岁,非常喜欢电台里一个唐叔叔的家伙,她每次都听他的节目。

那天费曼和他的堂弟把他妹妹安顿好以后,说有一个特别的节目她他应该听听。然后,他们就跑到楼上开始广播:我是唐叔叔,我认识一个叫琼的可爱小孩,她就在新百老汇,她要生日了,她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女孩。然后,他们唱了一首歌,然后播放音乐,滴滴嘟嘟嘟嘟,他们把一整套节目都播完了,然后下了楼问他妹妹怎么样,你喜欢这个节目吗?妹妹说:很好啊,可是你们怎么用嘴巴弄音乐啊?

最关键的时刻来了,有一天他接到了一个电话:先生,这是费曼吗?我这儿是家旅馆,我们有台收音机出了毛病想修修,我知道您也许能帮点忙

“可我还是个小孩儿啊。”费曼说。

“是啊,我们知道,不管怎么样,你还是来一趟吧。”对方回答。

这家旅馆是他的姑妈开的,他就带着一把螺丝刀去了。后来他发现,是调节音量的那个玩意儿松了,所以就把它装好了,这样事儿就办妥了。

后来,他又修了好多收音机。其实都很容易,不过是插头不对,就是哪里松了。

但是,后来修理的东西越来越复杂,他的本事也越来越好。他修了一台收音机,让他出了名,这是一个搞印刷的人,他说他受不了收音机开机时的那个噪音。

费曼一听,果然那个噪音太响了,咆哮加哆嗦,哇哇哇,大得不得了。费曼没有马上开始修,而是在那里来回踱步,一边想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正在这个时候,那个想修收音机的人说:你是来修收音机的,可是你光在这里走来走去。

费曼说:我在想辙呀。然后,他就把收音机电子管拿出来,把那个机器里的次序来了个大颠倒,这样收音机打开以后,安静得像只小绵羊,等它热起来,噪音完全没了。

后来,那个人逢人便说他是个了不起的天才,说那个小孩子停下来动了动脑瓜子,就把收音机给修好了。

有的时候,这样的事情也会费些周折。有一次他费了一个下午才找到毛病,不显眼的电阻烧坏了,刚好那时是她妈妈的一个朋友,她没有责怪他费那么长时间,只是说你喝点牛奶吧,你要不要吃点点心吧?他觉得自己有韧劲儿,一旦遇到难题他是不会罢休的。他总是在想,我要解决这个该死的问题,既然我已经费了这么大的劲儿,在我已经发现许多问题以后,我不可能半途而废,我必须最终找出他究竟出了什么毛病。

'那是一种解决难题的冲动,我想破译玛雅人的象形文字,想打开保险箱就是这个原因。"

后来,他在学校里的经历也是很有意思事儿。有一次,有个同学给他一道几何难题,他花了大概半个小时才做出来。同一天另外一个家伙也拿着同样的难题来找他,他一眨眼就做好了。于是在那些人眼里,他变成了一个天才。

因此,他得了一个虚名,所以上中学的时候,人们一旦有难题都到他那里去,别人所有的发明难题他都知道,最有意思的是,有一次在麻省理工学院,有一个高年级的学生知道许多难题,对费曼说:大家都说你是个聪明的家伙,那好,我给你准备了题目。

结果这个女孩,还没有把题目说全,费曼就给了她答案,女孩试了好几次,结果都是如此,那个女孩都惊呆了。

费曼从老师的比赛中还找到了一个窍门,他发现凡是只能用不到一分钟解决的难题,都是有一些窍门的,不需要进行实际的演算,必须要通过反复审题找到那个窍门,这样他的能力越来越强。

费曼还很喜欢从图书馆借书,他借的不是我们平常看的小说书,而是一些数学书,物理书。有一次他借了一本三角学的书,然后他就用自己的方法,解除一些难题。后来他和书上的证明方法相对照,发现有的时候他做得比较复杂,是书上的比较简单;但是有的时候他也发现他做得比书上简单多了。他还发现他不喜欢那些正弦余弦正切的符号,他自己发明了一些符号,而且通过他自己的发明,他能把题更快地解出来。

后来,他又自己发明了一套符号,这样他就能在打字机上打方程式了。他感到特别有意思。

看了这些故事,我感觉的他的经历真是有意思,从一个偶然的事件,慢慢的积累经验,再加上利用自己的好奇心,不断的解决一些难题,然后难题都汇集到他这里,他变得更加聪明。在这里起到作用的就是他那种不服输的精神,有的小孩子小时候是非常聪明,但是,有时候他们又很容易放弃,那些小时候的聪明,没有运用没有继续发扬光大。

不要小看小孩子的任何一个小小成就,比如说他刚修好,那个收音机,人们也许会说只不过是些简单的玩意儿,其实孩子们是能从那里得到一种成就感,然后增强好奇心和自信心,这些会鼓励他再去探索和发现新的未知。。

2.菜豆

未满十七八岁的时候,费曼在他姑妈家开的旅馆里干活,每天要干十一二个小时。他很喜欢吃甜点,就让配餐员把晚餐剩下来的甜点都给他,这样,晚上,那个配餐员就在冰箱里给他留了6份甜点,问他喜欢哪一份,他开心极了,他每顿都要吃。

然后,有一天又有一个女孩子落下了一本《达芬奇的一生》,他又受到了启发,做了一个绳子和重锤组成的系统,一开门,转动开关拉绳就把里面的灯点亮了,然后关门,灯就熄灭了。

有人看了几百本书,都没有去运用,看了一本书,就把那本书运用了起来,取得了成功,费曼看了一本达芬奇的一生,就受到了启发,制造了一个小玩意儿。

我觉得费曼每次都能把自己获得的东西,完完全全的应用起来,就像有的人,吃的饭他是完完全全消化,有的人呢他是囫囵吞枣的吃了,跟没吃一样。

他看厨房切菜豆和土豆的方法太麻烦,于是发明了菜豆和土豆的方法,虽然说有一次切到了手,但是他还是不放弃,有一次看到接线员接线太麻烦了,于是他在总机上系了一个拨片,这样他就知道,哪一只电话响了。

但是她的姑妈还是说,这么复杂,她不得不感叹,在现实世界发明创造太难了,但是关键的是虽然不断受到打击,他还是没有放弃。

所以吗,之所以成功,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他对自己所得到的一丁点东西都能够把它运用到极致,而且对别人的打击从来不放在心里。

这一点真的非常重要,把自己所拥有的运用到极致,对所有的挫折都置之不理。

3.谁偷了门

这篇小短文讲了好多发生在麻省理工学院的小故事,有的是讲了他们新生的一些有趣的课外活动,有的是费曼的一些恶作剧。

人们都以为麻省理工学院里面都是学霸,但是学霸还是非常贪玩的。费曼一开始加入了一个犹太人的兄弟会,意思是他们做什么事情都彼此有个照应,有人落后了要帮他学习,有人不会跳舞要帮他,有人泡不到妞也要给她弄一个。

,一开始都说的很漂亮,但是后来呢,他们就有各种各样的路数来糟蹋新生了,比如说,在隆冬季节把他们送到乡下很远的地方,放在一个冰封的湖边。

但是你要相信进入麻省理工学院的都不是一般人,有很多人都很有意思,有一个人即便在这样的时候,他都是很开心的,说有什么大不了的,这不是很好玩吗?大家都很生气的时候,他还对整个局面大笑不止。

他们走啊走,走到一个离湖不远的十字路口,别人都在讨论应该走这条路和那条路的时候,这个人跟了上来很坚定的说往这边走。

然后大家都在指责他,你知道个屁。这个人却坚定地说:很简单,你看看电话线,哪边的电话线多,哪边就是总机,然后,大家一溜烟儿就回城了,没有走一点冤枉路

费曼觉得这个人很神奇,什么事儿都不往心里去,然后,特别棒。有些人就是这样,把生活的各种困境都当作一场游戏,然后就能在困难的时候用这种思路找到捷径。

费曼能和一些高年级的学生聊到一起,是因为他经常从百科全书上看到书上没有的东西。有一次别人都做不出一道题目,他说为什么不用什么什么方程式来解决呢?然后那些人都很奇怪,原来是他读音读错了,后来,他们知道以后都很兴奋,就经常和他讨论一些物理学的问题,琢磨着高年级的问题,然后,还跟他们学发音,他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教育方法。

他还讲了一个特别有意思的事情,他跳舞的时候遇到两个聋哑姑娘,跳完以后这两个聋哑姑娘邀请他们去一个旅馆,有一个同学不想去,他觉得也没有什么就跟着去了。结果发现那里有一场聋哑人组织的舞会,他就跟那些聋哑女孩学了好多好多手势,人家还竖起大拇指,又触动了一下想象中的西装翻边,说他很有风度,他不知不觉还和他们打成了一片。

他突然想喝牛奶了,就去小卖部买牛奶。他弄了个牛奶的象征之事,两个拳头动来动去,可是那个人不懂他要什么东西。这里有一个人要了一瓶牛奶,他就手指着那个牛奶,那个小卖部的人说:哎呀,原来是牛奶啊。他点点头。那个人递给他一瓶牛奶,费曼说了句:非常感谢你!小卖部那个人气坏了,说:你个王八蛋,然后就笑了。原来,这时候他才发现他并不是个聋哑人。

费曼上大学的时候还发现他们有的同学学的知识并不是很扎实,只是停留于书本,生搬硬套,后来,他弄了一个恶作剧捉弄了他的同 学。4年以后他在普林斯顿大学,又用一个恶作剧捉弄了一下爱因斯坦的助手。

费曼让他解一个问题:一个人坐在火箭里,登上了天,火箭里面有个钟,地上也有个钟,地上那个钟报告过去一个小时的时候,你必须返回地面,现在你所希望的是,当你回到地球的时候,你火箭上那个钟一定要尽可能比地上的那个钟快。你究竟要采取什么速度和远近,才能使钟上的时间过得最少。

爱因斯坦的那个助手忙活了半天才意识到,答案就是一般的运动。如果你以惯常的方式把一个东西抛上了天,要他上去或者下来所需的是一个小时,那么这就是正确的运动方式。

里面还有好几个费曼搞的恶作剧,每次都把人弄得苦笑不得,我觉得他是不断在锻炼自己玩恶作剧的能力,最后把物理研究也变成了一场需要慢慢去解开的恶作剧,让他的生活越来越有意思。

4、拉丁语还是意大利语,

有一次费曼去给你她小9岁的妹妹参加家长聚会,老师让爸爸表演节目,可是,他们都不知道表演什么好,费曼告诉他们他要背一首小诗,说,抱歉,那是那不是英语,是不管怎么样,保证他们会喜欢。结果他背了三四段乱编的东西,运用意大利电台里听来的所有感情,把孩子们搞得莫名其妙,他们乐得哈哈大笑后河。后来,来了个老师,告诉费曼,他们一直在讨论他的诗歌,因为认为是意大利,有一位认为是拉丁语,那位老师问他,谁说的对呀。费曼说:你一定去问问同学们,他们立刻知道是什么语言。。

这个人胆子真大,是够蒙人,人家啥也听不懂,这个表情到位就好了,他就是喜欢看人家那种表情。他觉得很有趣,我也觉得很有趣。把生活当成了一种游戏。

5、总想逃避

费曼在麻省理工学院当学生的时候只对科学感兴趣,别的他都不感兴趣,但是学院有个规定必须修一些人文课程,以便得到更多的教养,除了英语课以外还要选两门选修课,他发现了一个天文学,一个哲学。

他们必须批判的文章是一篇郝胥黎的《论一节粉笔》,他在这篇文章讲的是,他拿的粉笔是用动物骨头的遗留物,地球内部的力量把它往上推,所以他才成了白崖的一部分,然后呢,它被采矿出来,如今被当做在黑板上写写画画,传达思想观念。

结果,费曼写了一篇模仿文章,写的是,《论一粒尘土》,说的是一粒尘土,怎么弄成了多彩的落日,有助于雨滴的凝结,诸如此类,他觉得自己是在造假,或者总是逃避,但我觉得模仿也挺好的。

还有一篇是关于歌德《浮士德》的作文,他就无计可施了,但是他的同学说,你不能不写,就随便写按规定的字数交上去就行,等他写完以后,同学又说了,你这个东西根本就不符合规定和《浮士德》风牛马不相及。于是他在他那个感兴趣的文章《论理论的限度》。他说科学怎么有个限度,道德的问题不能用科学方法来解决,后来他又胡乱加了一点。

得了个B+蒙混过关。后来哲学课,听不懂,他有只锥子只有1.5毫米,它拿在课堂里用它打发时间,在两个手指头之间,在脚底钻窟窿,一个星期一个星期怎么混,后来有一天大家都兴奋起来了,他们在说什么呢?原来说他们要写一篇文章,4个星期以后交。

他傻了,整个学期他听到的唯一的一句话就是伊利哇啦哇啦意识流,后来他就抓住了这个意识流,写了一篇文章。因为他想起来爸爸跟他交代一个题目,假设一些火星人到光临地球,而我现在从来不睡觉,他们来问你入睡是什么感觉,发生了什么事儿你就停止了,还是慢慢的不那么迅速了呢?

然后他就用4个星期,观察他自己的梦,观察完以后他就是开始写文章。这个结论是:

我纳闷为什么?我纳闷为什么?

我纳闷为什么纳闷

我纳闷为什么我纳闷为什么

为什么我纳闷

结果老师还念了他的文章。

文章写完了,他还是好奇的在继续睡觉的时候,还是观察自己的这种搞法,有一天他正在做梦意识到我在梦中正在观察自己。

作为这些观察的结果,他开始弄了一个小小的理论,他喜欢看自己的梦原因之一是他好奇,他好奇的是当你闭着眼什么没进来的时候,你是怎么看到一个形象?比方说一个人的形象。

他料定必定是有一个翻译部,当你真的看什么东西的时候,你看到的不仅是一个色块儿,有个什么东西告诉你那是什么玩意,那玩意儿必须得经过翻译,在做梦的时候那个翻译部仍然在运作。

他告诉你你正在看一根人类的头发,看得很仔细,但那时你什么也没看,他把那些进入大脑的东一块西一块的下脚料翻译成了一个清晰的形象。

我也想去做梦观察,因为我听说,梦里人是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因为每个人你得把这梦的这段时间给利用起来,因为做梦的时候他在整理白天吸收的材料,所以你进入梦的时候你就要做好准备,引导梦的方向。因为听说,有的人是可以引导自己做梦的方向,有的人他不能,他是无意识的。我也觉得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费曼觉得他自己遇到不喜欢的总想逃避,但即便是逃避他也用尽了力气,然后在逃避中还找到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做得有模有样的,还真的找到了自己觉得有趣的东西研究。

5.米特普拉斯特公司的首席化学家。

费曼毕业后遇到了美国经济大潇条时期,物理学家都找不到工作。后来,费曼在街上遇到了他的发小,他们两个人小时候经常在实验室玩儿,然后一起在街上给他们表演魔术,其中有一个魔术是在手里面着火,但是他不会烫到自己。后来他把这个事情讲给他的大学的同学听,他们让他他做给他们看,结果他那时候,手背上长出汗毛来了,起火的时候,就把手上的汗毛给烧着了,他小时候是没有汗毛才把这个实验做成功的。

费曼的这个朋友说他搞了一种塑料电镀的处理方法,于是费曼加入了他们成立了米特普拉斯特公司。公司只有四个人,朋友爸爸是总裁,朋友是副总裁,朋友的兄弟是洗瓶子的,他是首席化学家。他很成功,经常能简化很多东西,有的时候在化学课上要几个小时的步奏,他5分钟就能完成了。然后呢,他们就在现代杂志上做广告,有一段时间做得非常的棒。

又过了好多年,费曼在美国在一个科学家聚会的旅馆里遇到一个人,也算是个科学家吧,那人那个时候已经当上了企业的大腕,他们聊起以前的事儿。那个企业家说他以前也是在一家塑料电镀厂工作,他们厂里也做得很成功。但后来纽约有一家大公司,米特普拉特斯公司,比他们抢先了一步,比他们走得快。结果他们公司就没了机会。

费曼问:你们实验室有几个弄化学的。那人说有六个。费曼又问:那你觉得米特普拉斯特公司有几个弄化学的,

那人很肯定地说:他们一定有真正的化学系,有20~50个搞化学的,我们怎么跟他们较量呢?

费曼说:你要是知道你正在跟米特普拉斯特公司的首席化学家交谈,一定会觉得非常有趣吧?其实,那时,他手下只有一个洗瓶子的。

我感觉,人家是在搞企业,费曼呢,就像在做街头魔术一样,结果还比别人做得好,被别人当神一样膜拜。聪明的人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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