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已经忘了是什么时候来简书的。那时候平台还没有现在这么活跃,没有日更这个活动。那时能在简书上看到很多令人惊喜的文章,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阅读平台,并没有想写。

我是上周才开始动笔开始写的。要说日更与我的关系,就像刚认识了一位朋友。他要开始监督我开始着手开始写,要动笔。不得不说,这很有效。

每天忙完其他事情以后,我就会拿出手机看看自己还有什么目标没有完成。比不了那些坚持日更三年,写了五年以上的作者。我还在为自己的写作事业列大纲,同时思考自己应该往哪些方向发展。

静下心来以后,各种可能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我的第一个目标是能做到下笔如流水,把自己思考的东西能一股脑地、真切地表达出来;第二,则是能发挥想象力,能有发散思维,能在脑中构建冲突,完成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故事;第三,就是修饰修缮,文章不厌百回改。长时间没有写作,鲜有灵感,一旦迸发,我便拿出手机记录。把内容修饰好,注入灵魂(灵感),一篇好的文章就完成了,这是完成写文。

我写作通常是用电脑,电脑不在身边才用手机。我的案台左边摆着我看过的树,右边摆着茶杯。看着这些我看过的书,我就能感到内心的激动,希望自己能随便成为他们中的哪一个大家,让作品能千古流传。一个读书人是幸福的,他能挑的作品琳琅满目。一个作者能有建树的题材却少了很多。我想写小说,也想写诗歌,散文也想涉猎一点。最想写的果然还是小说,通过它创造自己喜欢的角色,描写我向往的生活、冒险,让他在书中实现我的梦想。我要把我了解的东西一股脑全写进去。

所以在日更的这断时间里,我一边用简书记录着自己每天的心情和想法,一边在小本本上构思小说的蓝图。写上几篇日记,记录每天的想法。日更是个坚持不懈的主题。当你决定要写的时候,你会给它赋予意义。很多人都是因为对文字的热爱,“日更”这个词出现更早之前,说日记会更合适点。

在我还在学校的那时候。读日记是语文课上不可少的活动。老师布置的每日一篇,为我现在的写作打下了基础。每个人都会去书屋挑选自己的喜欢的日记本,女孩子都是挑些带漫画封皮的日记本,封皮是磨砂的,摸上去手感很不错。其他的还有皮套的、硬纸板的封皮。封皮正中,大大的“日记”两字十分醒目。我最早的日记本,就是田子格的练习册。一页170字,写到页底的时候才算合格。我写的最多的一次有3页。为什么我记得这么清楚?有几年在老家的时候,无聊地翻书柜,我在书柜的角落找到我的日记,坐在旁边陪了我10多年旧的书桌上,读自己以前的文字。都是些孩童的流水账。老师让课代表读我们的日记,效果不是很好。读我日记的那个女孩,猜不到我的断句,理解不了我当时写下这段话的心情,读起来难免支支吾吾的。我写的时候不会考虑语法,想来这种读法只有自己才能

“走在乡村的田野路上,远远地看到学校的围墙。可是大门却在前面,要绕很大的圈才能到。从这就能听见校园里传来同学们的吵闹声了。”

就是简简单单地记录着上学路上的所见所闻,到读时记忆已是模糊了。我常感叹自己为什么那时候能这么纯粹地记录生活,反而是工作以后,笔都没有再拿起来过。

那时候就有要写小说的意思了。还能翻到给小说写的对白。通篇都是你说,他说,谁说的。就这样的文字,在班上还传了好一会。其实我写的,不过是给玩过的电子游戏,加了个续集。从那之后,我一回到家就会在书柜前坐很久很久。这些书都是爸爸和哥哥买来的,从童话到科普,从军事到经济,从电子元件到科技技术,什么书都有。最难读的就是那本四大名著的合集,我都没有看完。一开始我都是挑故事书看:《鲁宾逊漂流记》、《皮皮鲁和鲁西西》和《茜茜和狼爸爸》等。然后是:《普希金诗选》、《美国小说精选》和《中外名家杂文》等。最后是:《创造性思维》、《生存手册》、《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和《时间简史》等。读完之后,我就向往小说中的人物,飘到荒岛上,遇见星期五,再利用生存手册学到的东西在岛上抓鱼、搜沉船,盖树屋。自己晒葡萄,酿酒。把搜刮的金币都藏在地窖里。哈哈,痛快!

要完成好的作品,就要从现在开始,不动嘴皮子而动笔杆子。正所谓万丈高楼平地起。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又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足下何不现在就开始日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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