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精神是西方文明社会的主流精神,“契约”一词源于拉丁文,在拉丁文中的原义为交易,其本质是一种契约自由的理念。所谓契约精神是指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而由此派生的契约关系与内在的原则,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
西方的契约精神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对后世的契约理论影响深刻。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中关于正义的论述,蕴含着丰富的契约思想,亚氏提出交换正义的概念。交换正义是人们进行交易的行为准则。不得损人利己是交换正义的基本原则,现代契约精神是从自愿交易理论推演而来的。等价交换原则与慷慨理论,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数量,对适当对象施行财物上的给予,恪守允诺。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把债划分为契约与私权两大类。在此基础上托马斯·阿奎那在此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有偿契约与无偿契约的划分。
举例(一)
1797年7月15日,一个年仅5岁的孩子不幸坠崖身亡,孩子的父母悲痛欲绝,便在落崖处给孩子修建了一座坟墓。后因家道衰落,这位父亲不得不转让这片土地,他对新主人提出了一个特殊要求:把孩子坟墓作为土地的一部分永远保留。
新主人同意了这个条件,并把它写进了契约。100年过去后,这片土地辗转卖了许多家,但孩子的坟墓仍然留在那里。
1897年,这块土地被选为总统格兰特将军的陵园,而孩子的坟墓依然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成了格兰特陵墓的邻居。
又一个100年过去了,1997年7月,格兰特将军陵墓建成100周年时,当时的纽约市长来到这里,在缅怀格兰特将军的同时,重新修整了孩子的坟墓,并亲自撰写了孩子墓地的故事,让它世世代代流传下去。
那份延续了200年的契约揭示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承诺了,就一定要做到。
举例(二)
杨先生是某房产的店长,前几天店里同事带一买家看了一套绿洲花园的房子,房子挂牌价是460万元,经过店里员工和房东漫长沟通,最终以450万元双方达成共识。在准备签合同时,买家胡先生却说自己要回家拿老花镜就走了,之后店员给他打电话却一直打不通。后来,员工在绿洲花园小区碰上了买家胡先生,看到胡先生和别的中介公司的经纪人在一起。最后才得知是因嫌房产中介费过高而跳单,杨先生表示很气愤。
我不想说哪一位名人成了这些人当中的代表,在绝大多数交易中,并非是因为我们的经纪人提供的服务有瑕疵,而仅仅是因为消费者希望能够节省费用,目前来说,房产中介的佣金普遍是在2-3%之间,相比于很多国家6%的收费来说已属偏低,但是作为中介公司和经纪人,为了成交要付出极大的人力、财力投入,才能获知信息、促成交易。所以对于“跳单”来说,和到饭店里面去吃“霸王餐”差不多,甚至于是盗窃!!!
“跳单”是每一位经纪人心中永远的痛,绝大多数的经纪人都是正直的,他们凭自己的双手辛勤劳动付出汗水来换取自己合理合法的收入,努力改变着别人对他们的偏见、努力挽回被那少数无良从业者损害了的行业声誉。 在这方面我更欣赏一些有企业和社会责任感的港资企业,一旦有类似事情发生,必定起诉无疑!
房产交易因为涉及巨大的现金往来,往往是很多不法分子所青睐的诈骗途径。在实践当中,冒充业主出售房源并进行诈骗的事件并不少见,而这些骗子管用的伎俩,就是诱导购房人越过中介“跳单”和‘减免税费’等技量来达到私下交易目的。最后客户是‘房财两空’。
现在社会,部分人更崇尚的是“聪明”而非诚信。正是因为这种崇尚“聪明”的社会风气,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破坏,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彼此防范。城市楼房里家家户户都有防盗门、防盗窗,遍地都是高高的围墙,但我们生活得仍然不安全。
拥有契约精神的人其实是在积累信用资产。人和人之间并非孤立无关的,人来到这世间,作为社会的动物,是订有契约的:物质利益的来往,有法律的契约;行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约。
契约无处不在,契约不是外部对一个人的要求,而是一个人内心秩序的建构。那些信用破产的人,短期的得到,内心获得满足,慢慢养成习惯,在社会中终究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