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与会计》之《在美国的经验——销售与进货相对应》第10天

    “他说得不错,但“一一对应原则”却必须遵守。为此,进货时一定要开进货票据,作为对京瓷的应付款记入成本。到经由银行的装箱单来了之后,再和进货发票对冲,将应付款转为应付银行债务。就这两点,我向梅村作了具体的指示。

    表面上看来,每项交易似乎都依据事实处理,但因为销售和进货没有对应,就出现了以上的情形,利润和销售额不对应,每个月都起伏波动。无论会计如何努力工作,如果不依据一一对应原则作月度结算,就会出现错误的数据,据此作经营判断,就有可能将公司导向错误的方向。”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