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原因,自从那天在路边摊上撸了回串,韩老板还有点上瘾。这天快下班的时侯韩老板就给苏律师打电话问下班后有什么安排。此时鹏飞正和王老板的法律顾问杨律师正在苏律师的办公室,他们是为上次那个贩毒案的辩护成功来感谢苏律师的。
上次那个案子虽然在判决书上看不出辩护成功,判决书主文是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但是,贩卖五十克以上的毒品起刑点就是七年的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何况起诉书指控的是败卖毒品三百克呢,很显然法院也认为指控的证据不很充足,所以采用了疑罪从轻来判决,在判决中找不到辩护的痕迹,在刑罚上体现了出来,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苏律师的思路和辩护技巧都是对的。
杨律师是诚心实意来表示感谢的,而鹏飞在感谢之余还有些愧疚,因为他在向苏律师寻求帮助的时候没有说实话,这次同来一是感谢,二是表示下歉意。
苏律师知道了鹏飞的来意后也大度的表示可以理解,当时就说道:没有什么,我当是就看出来了,杨律师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怎么会收一个本地人的辩护案,当时我就想一定是你给找的事,不直接说也一定有自己的理由,我何必非要说破呢?再说,不直说无非就是怕我认为你接触人复杂,也没有别的坑让我跳,所以当时就没往心里去。这个案子还挺典型,我又收录了一个典型案例,不是什么坏事。成年人了,只要能把握住自己,接触什么人都没关系,保持着一个喝酒吃饭的关系,不共事不就结了。但是,我这样想,不见得所有人都这样想,溶入一个对自己有可能有帮助的圈子不容易,别让人不敢接触才是应该自已把握的。
苏律师的这番话鹏飞也深以为然,当即表示谢谢苏律师大度和劝告。正好这时韩老板的电话进来,苏律师接起电话听韩老板说要去撸串,就说道:如果没什么正事要说的话多去几个人方便吗?
韩老板:没有正经事说,今天有点闲也有点无聊就想找个地方轻松一下,觉得路边摊还不错,是不是有咱俩都熟悉的人在你那里呀?没关系一起吧,把电话给他我跟他说。
鹏飞接过电话听韩老板说要去路边摊上去撸串就说道:韩老板,路边的烧烤摊最早也得八九点钟才出摊呢,得等到城管下班,还得等两三个小时呢,要不先去俱乐部坐会儿,稍垫一点,等人家出了摊咱再去。
韩老板:这我倒没想到,也行,去你们俱乐部看看人气怎么样。
几个人来到俱乐部刚六点多钟,虽然是饭口但很少有人来这里是奔着吃饭来的。俱乐部上午十点半开始营业直到凌晨两点打烊,中午前后来的客人是来看单车和订购的,下午来的大多是洋车爱好者相约小聚聊聊天什么的,晚上八点以后开始热闹起来,看表演、听歌、喝酒充分的放松自我,六点来钟反而是最清闲的。
几个人找了个靠边清静的地方坐下,服务员一看是老板领着客人来用餐也显得格外热情,餐品也就是简餐一类的,像炸个鸡块、薯条啦,排骨饭一类的东西。大家都没想到的是韩老板居然点了两份炸薯条,正纳闷时韩老板说:我的嘴够刁吧,但我一直没弄明白这炸薯条,是土豆的品种不一样还是有特殊的加工方法,洋快餐里炸薯条就是好吃,我模仿了几回味都不一样,又不好意思问,谁知道告诉我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