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和六便士

当第一天月亮开始升上天空的时候,天蓬就在看着这一切了。

他看着她收取天地间的无数微尘,一粒粒精选出银色的颗粒,那是五亿亿万粒里才会有一粒的,她仔细地这样一粒粒挑着,天蓬就在旁边默默看着。

她扬起手,十亿亿万银尘全部飞扬上了天际,在万古黑暗的天穹中,突然有了这么多银色微尘在漫天地闪耀着。漫天的银尘开始旋转,绕着她和天蓬所在的地方,它们越转越快,越转越快,最后变成了一个无比巨大的银色光环。

“是什么在吸引它们?”天蓬问。

“是我们。”她笑了,用手指轻轻点了一下天蓬。

天蓬觉得那银色河流也在这一触间随他的血脉流遍了全身,他无法自抑,将她揽入怀中。他们深吻着,几十万年等待的光阴将这一刻酿成永恒。

当长吻终于结束的时候,她从他的怀里脱身而出,只见天河四野,俱是银星闪耀。

“从前天河是一片黑暗的,现在你把它变成了银色的,那么,我们就改叫它‘银河’吧,那个银色的小球,我们就叫它……”

“用我的名字吧,叫它——月。”

呵,多么美丽的造月传说,可惜我们今天讲的却是六个便士的故事…不好意思,上边没看够的那位请移步《悟空传》,不谢。

英国小说家威廉· 萨默赛特·毛姆于1919年,根据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刻画了这部《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原本是位证券经纪人,中年时舍弃一切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寻求灵感,经历了身体和生活苦难的折磨,最终创作出许多艺术杰作。一开始,作者首先认识的是他的太太(他的太太经常跟艺术家们聚会、结交),一次平常的度假后她作为股票经纪人的丈夫突然离家消失了,大家都一致认为他是出轨跟情人私奔了,后来从他的合伙人那里了解到住处后,作者受他太太的委托去巴黎试图劝解和沟通,以下便是作者到了巴黎后见到斯特里克兰时的对话,我们先来感受一下:

“她犯了什么错使得你非这样对她不可的吗?”

“没有。”

“你对她有什么不满吗?”

“没有。”

“那么,在同床共枕十七年之后,你还是挑不出她的毛病,却这样把她扔下,这难道不是很可恶吗?”

“是很可恶。”

“无论怎么说,你总不能一个先令也不留就把老婆给甩了。”

“为什么不能?”

“你让她怎么活下去?”

“我养了她十七年。她为什么不改变一下,自己养活自己呢?”

“她养活不了。”

“让她试试看。”

我当然有很多道理可以反驳他这句话。我可以谈谈女人的经济地位,谈谈男人结婚后应该承担的道义和责任,还有其他许多,但我觉得真正重要的只有一点。

“难道你不在乎她了吗?”

“完全不在乎了。”他回答说。

“女人的头脑真是太可怜了!爱情。她们就知道爱情。她们以为男人离开的唯一原因就是移情别恋。你认为我有那么蠢吗,会再去做我已经为一个女人做过的事情?”

“这么说你不是因为别的女人离开你的妻子咯?”

“当然不是。”

“你敢发誓吗?”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提这个要求。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完全没有经过大脑。

“我发誓。”

“那么,上帝作证,你到底为什么离开她呢?”

“我想画画。”

“但你四十岁了。”

“所以我才觉得要赶紧开始。”

“你以前画过画吗?”

“我从小就想当画家,但我父亲逼我学做生意,因为他说搞艺术赚不到钱。我开始画画是在差不多一年前。从去年以来我一直在夜校学习。”

“你学会了吗?”

“还没有。但我能学会的。这就是我来这边的原因。我在伦敦学不到我想要的知识。在这里也许可以。”

“你认为一个人从你这个年纪开始学画能学得好吗?大多数人从十八岁就开始画了。”

“如果我今年十八岁,我可以学得快一些。”

“你为什么认为你有绘画的天赋呢?”

他没有马上回答。他的目光落在过往的人流上,但我认为他什么也没看到。他的回答算不上回答。

“我必须画画。”

“难道你这不是冒着很大的风险吗?”他是个早已不再年轻的人,是个地位尊崇的股票经纪人,有妻子,还有两个孩子。一条道路对我来说自然而然的,对他来说就完全是荒唐的。我希望让他明白这个道理。

“当然,也许会有奇迹发生,你也许会成为伟大的画家,但你必须承认,这种几率不到百万分之一。假如到最后你不得不承认你是个失败的画家,那这笔买卖就太不划算了。”

“我必须画画。”他重复了刚才的话。

“假如你充其量只能成为三流画家,你还会觉得为此抛弃一切值得吗?毕竟在其他行业你就算不是非常出色也不要紧,只要水平还可以,那你就能过得相当舒服,但对艺术家来说情况并不同。”

“你真是个大傻瓜。”他说。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样说,除非说出显而易见的道理是在干傻事。”

“我跟你说过我必须画画。我控制不住自己。假如有人掉进水里,那么他游泳的本事高明也好,差劲也好,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要么挣扎着爬出来,要么就被淹死。”

相信你能感受到斯特里克兰的冷酷无情,是的,他仿佛就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肆意地去追求广阔的田野,顾不了情面、颜面、各种面,因为他自己都承认了禽!兽!不!如! 你还拿他什么办法。

到底是什么让他突然间抛弃了一切,只是画画,而且还是在他40岁的时候?我一直带着这个问题,在书中寻寻觅觅,可是到头来都没能参透。一来是主人公不善言表,比较粗鲁(不受人待见,几乎没有朋友),二来他一直过着穷困甚至流浪的生活,一部分情节作者也是通过接触过他人的口述来阐述的,但无疑的是他一直践行着自己的追求,除了混口饭吃,他几乎都是在学习、创作。那当着股票经纪人,过着正常人的生活,不照样能学习、创作吗?是啊,的确也可以,好多人也觉得自己干的不错。

作为一个四十岁且没有绘画天赋的中年男人,他说他要画画,大家该会怎么嘲笑他?妻子和孩子需要照顾,家庭需要这个男人来维持生计,你说你画画重要,还是这些人情世故重要?所以,一通之下,干脆全部舍弃,断掉全部的欲念,专心去画画好了。当然以上只是我的意淫罢了,但想必主人公内心也做过很多挣扎吧,在夜校学习画画的时候也许是难得的快乐时光。白天不得不忙着工作,想着办法稳住客户,还得配合妻子举办或出席各种聚会,到了晚上念念不忘画画,然而时间和精力唏嘘着一天就过去了,估计这也是我们每个人的真实写照吧。

每个人追求自己梦想的方法各不相同,没有对错,只是斯特里克兰的方法使我们惊讶,斯特里克兰的专注和疯狂不禁使我想起了乔布斯和电影《爆裂鼓手》中的故事,有些摧残人性,有些固执疯狂,却不得不让我们肃然起敬。我想,我是不会像斯特里克兰那样敢于放弃一切,毕竟我觉得自己是担负着一些责任,而且自己每个时间段的追求可能也会不一样,但不得不说有一点上帝是公平的:有多大的追求就能成就多大的梦想。那么,作为一名普通人,当我们拿了六便士的时候,也不要忘了时常抬头望望月亮。

所以,当我们身边有人做出了惊人的举动或决定,记得先别嘲笑或否定他,也许他只是在寻找自己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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