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通俗易懂的文章,但是自己写东西好像受电影的影响,总爱留点小伏笔,有的人看出来了,和我说了,我觉得特爽,活了快三十年了,没怎么实实在在的看书,唯一就是认真的把三毛全集从头读到尾。总为她生命中一些小事落泪,倒不是感动到我,悔恨自己这些年来也没能那么浪漫的活一回。
我一直喜欢浪漫这个词,却不甚了解其意义,当然我用的也不多。大部分人用它来形容 一个人对爱情的态度,行事,我觉得不妥,所以就算写了爱情相关的文字我也不会用这个词,我老觉得光用于爱情,把这个词就理解的太小了。而我理解的浪漫是什么?简单的说就是往水里扔块石头,水波散开去,这就是了。我当初看三毛的书,就一直在心里评价,她是个浪漫的人,对爱情、对人生、对世界,她都是。我嫉妒她,不是因为走过了很多我没去的地方,而是我也曾旅行,却没留下什么给自己,而她,把经历的种种开心、苦难、困惑,都变成了人生,又把她的人生写成书给我看,即使在她死去的多年以后,我还是这么想念她,这就是她浪漫的地方。
喜欢三毛,我也崇拜她的迷信,这迷信,不是封建,守旧;而是对自己的执着疯狂的向往,而我们,活在现在这个社会,新闻放你什么,我就听什么,多数时候我们只看片段就发声,却忘了它剪辑过。人与人相处时候,我们只给对方看最好的,却忽视了对方也一样这么对待着自己。对人生,对自己,我们太过不笃定,信佛,信钱,信宣传,却不信自己!我不能像三毛一样迷信,因为被打磨的太圆滑,只能在字里行间找找自己,所以我嫉妒她,我不能真正的活了。
生活在这样一个可悲的时代,更可悲的是,我们就这么一步步走向悲剧:上学,工作,结婚,生子,供养,生病,死亡!这些看似不关联的词,放在一起就是他妈的的悲剧,我们没有活过。即使,你想活一次,可快三十岁的我发出这感慨是不是晚了,就算没晚,在这个充满了营销,媒体的世界,有多少人可以坚守那个想成为的自己。这就是我们的时代,一个可悲到不愿反抗的时代,我和你一样,迈着步子,教科书一般的走向死亡,我们上演着一出活生生的悲剧,而这悲剧的真正悲悯之处,就是我们已然视而不见。
就活一次嘛,迷信一点,迷信自己,信自己信的佛,信自己走的路,信自己看的景,信自己悟的理,错就错了,谁TM一辈子不办点傻事。
三毛为什么自杀?因为她怕荷西等的太久了。
BGM:no fear in my heart
我2016年1月28日早上七点醒过来写下了这些字,希望有人能看到。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