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值寒露,“九月节,露气寒冷,将凝结也。”自此,露气重而稠,白日渐渐变得幽晦,天寒夜长,风气萧瑟,秋残如血的季节到了。
当我在衣橱翻出去年的外套,那应该是多年未穿的那件,才知道秋真的来了,夏就这么过去了。
对我而言,薄外套曾是多余的存在。毕竟故乡于往昔,只有冬夏,便无春秋。母亲一度将我残余的衣物捐作他用,没想在衣柜脚竟还翻出这么一件。
这件衣服黑黑皱皱,胸口的印花已经开始发黄,表面柔软的面料开始结壳、硬化,稍一拉扯,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像极了一位形色枯槁的老人。
我心痛至极。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对所有物品都念及旧情,无论是玩具、衣物还是其他用品,假不是发生了毁灭性的破坏,我都愿意长久地使用。
有时候母亲会突然闯进屋里“扫荡”一番,我一路提防,也难逃我的小兄弟被俘虏大半。好比破洞袜君、断橡皮君、铅笔头君都曾在我英勇无畏的捍卫战中最终“众不敌寡”,被丢进了垃圾桶。
有时候,因长期穿着同一件衣服,母亲看不过眼,为我买上一件新的。我看着新的,嘴上说着欢喜,心里却在念及旧的,怕它有意见咧。
眼前这件,便是我高中时最喜穿的那件。宽松,舒适,干得快。母亲嫌我邋遢,又买了好几件换洗,我对这件仍是逢干必穿。像我妈说的:“你把它蒽是当好大个宝。”
我懒得答话,心里又有点委屈,像青春期少年倔强守护自己的倔强。
读大学以后,一度忘记了它的存在,还好它顽强地栖息在衣柜里,忍受时间蚀刻,躲避“天敌”捕捉,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被我重新拾起,尘封的记忆也随着被打开。
我开始渐渐地明白长久地使用一件东西的意义。人生必然是要分成很多段的,会住着不同的房子,使用不同的东西,看见不同的风景。
和它们相处久了,不管是否属于你,都自然有你的印记。那是属于你与它们的亲密,比人看不见,也拿不走。
我又开始渐渐地明白太长久地使用一件东西是不好的。
有句话曾经教育过我:“得之淡然,失之坦然,争之必然,顺其自然。”
蒙田说:“如果容许我再过一次人生,我愿意重复我的生活。因为,我向来就不后悔过去,不惧怕将来。”
对美好的坚守不是一成不变,就像眼前的夏天,只有当人们真正要失去它时,才会追忆它的美好,才会回想这个夏天发生了多少故事,结下多少情思。试想再将夏日的时间拓宽两个月,人又该抱怨起天日不善、时节不好了。
我拿起了这件卫衣却突然不想再穿上它。一来是设计幼稚,已经不符合我“中龄青年”的审美标准;二来是材质老化,保暖且成问题更怕是稍用力就要豁出个洞来;三是怕遭来嫌恶,会客访友终究是不妥的。
我抬头望望天,开始随着天色氤氲,忘记夏天。
盈盈寒露湿桂花,萧萧秋风飞南雁。
朵朵菊花开遍地,胧胧月色好旖旎。
最是一年秋美处,秋深露重君添衣。
各位,保重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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