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无比迷恋狼人杀。明明说谎就会脸红,还不懂从蛛丝马迹里推敲线索,但还是沉迷烧脑游戏无法自拔。上个月在南京的青旅和新朋友们玩儿狼人杀的时候突然好奇,老李的狼人杀玩得怎么样?这么多年我和他从没打过一次牌,也没有斗过地主,甚至没有和彼此的朋友一起狼人杀。
老李是我的高一同班同学,入学成绩班级第一,喜欢穿条纹衬衫和纯色T-shirt,开学一个月脸上始终带着生人勿进不屑交谈的神情。那时候我是个自视清高的伪文艺少女,有着要征服世界的不自量力。所以我和他的人生有交集是必然。故事应该是从那年夏天的一节语文课开始。
在一场班级朗诵比赛上,语文老师让同学们给刚刚朗诵完的我举手投票,票数占三分之二,鬼使神差,讲台上的我独独看到老李面无表情双手环胸。天性好胜的我不自觉地想要靠近,想着总有一天你能满脸艳羡说出佩服的话。不过到两人分开我也没等来他的夸赞,同时他告诉我,当年不投票只是因为走神而已。当然,这是后话。
后来,我时常找他搭话,问他喜欢哪个姑娘,天冷借他XL的校服外套。他嫌弃我笨,连最简单的函数题都能做错。天地良心,作为一个没任何恋爱经验的少女,我那时撇开最初的偏见,真的是把他当作了好朋友。意识到喜欢上老李是在高一期中考,之前因为什么原因我俩闹翻我已经不记得了,就记得期中考他发高烧,晚自习被父母接回去打点滴。第一次这么心疼一个男生,也是人生第一次,低下头来跟人道歉。他什么话也没说,带着大病后略显苍白的脸色,似笑非笑看着我,原谅我可能形容不当,但现在回忆起来,总觉得他当年的笑不怀好意。反正盯着他那张脸,我心脏漏跳了半拍,后知后觉意识到,你tm完了啊啊啊,你喜欢上他了!!!
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和我一样,当确定喜欢上一个人以后,一下子就变得不敢靠近他了。我跟闺蜜说,我好像喜欢上老李了,闺蜜说我知道啊,从我们的聊天内容越来越多地出现他的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肯定喜欢上他了。
然后,就进入了最微妙最别扭也是现在想起来最甜蜜的暧昧期。我屡屡后退,他步步为营。像小情侣一样因为彼此的异性好友吃醋生气,也会在别人欺负我的时候挺身而出。十二月的某天上午,是个阳光灿烂的好日子,我在位子上做题,他坐过来,跟我说,和我在一起吧。猝不及防,我惊慌地拒绝。拒绝后又觉得自己太矫情,究竟在顾虑些什么,又回头找了他——我们在一起好不好?你看,连告白这种事儿,我都要把它搅黄了。
写我和老李的故事,总是停停顿顿,一会儿被当时的情话甜住了心窝,一会儿又笑着摇摇头感慨。一开始我想用李雷和韩梅梅做主角名字的,后来觉得没必要把一段好好的故事藏着掖着。
在一起以后,甜故事太多了。记忆里,老李是一个很喜欢旅游的少年,他喜欢每到一个城市都给我买一套那个城市的明信片,他说虽然现在我们还不能一起去旅行,但我会把我经过的每一个风景都带回来送给你。他最喜欢在明信片上写的一句话是,遇见你真是太好了。偶尔我会逼迫老李背我,那时候我很瘦,身上没有多少肉,老是硌着他,他一面骂骂咧咧我不肯多吃一点一面背着我上了桥。我们也会吵架,从一开始的小吵小闹到后来的冷战,分手,复合,再吵架。几经循环,不知疲倦。
就像在一起是必然,分开也是必然。两个性格过于相像的人不可能走到最后。一开始我怨过,后悔过,自暴自弃过,到今天终于可以平静地告诉你们,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叫老李的少年,四年之久。而我如今也终于相信了,当年他努力想要重来过,可感情的事儿从来就由不得我们自己做主。
不管怎么,如今我感谢十七岁的自己能勇敢地跟老李说,我们在一起好不好。我也不后悔二十岁的时候我说出那句不要再联系了的话。我爱十七岁的自己,我爱二十岁的自己,我也爱那个曾经很喜欢很喜欢老李的自己。
唯一遗憾的是这么多年,我和他始终没有玩过一场游戏,那时候的感情隐匿于课本之下,下晚课的牵手就已经足够偷笑到天明。我总在想,如果我和他玩一场狼人杀,他是狼人,我是预言家,他会不会杀死我,我会不会揭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