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投投投………诉

被某电子产品会员群的新上任的群主弄得好恼,她以相互结识为名,要求大家注明真实姓名、地理位置、使用产品名称。

最讨厌拿着鸡毛当令箭的人,以为自己有公司背景,就把众人自发组织起来的群员当成自己的下属发号施令,群内都是消费者,一群乌合之众,又不是工作群,哪条法律法规规定群内必须实名?

折叠此群,对群主的招呼亦置之不理,过了好一阵子,我才发现我被踢出来了。

这恶心的,象被迫吞了一只苍蝇。冲冠一怒,跑到该公司的公众号上投诉,找到“联系我们”,它跳出一个“发送留言”的页面,花两个多小时逐字逐句、慎言慎行地填完,点“发送”时又迟疑了,问自己是否值得为完全不相识的人大动肝火,当个告状的恶人?

其实这状子告上去,内容无关疼痒,就算公司重视,也不过新人以没有经验口头说两句罢了,而我很可能成为许多人眼里的“刺头”。

对方是法盲,有错在先。正义感战胜私念,咬着牙点了“发送”,然后,页面一直显示“正在发送,请稍候……”等半天不见发送结束,难道不断收到的微信消息干扰发送了?找到“刷新”准备重新发送,页面一闪竟回到空白页。

这是什么神仙操作?弄了半天投诉进了对方电子邮箱没有?别说要回执,草稿连保存都保存不上。

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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