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个室友在寝室问道:“你们是愿意一朵桃花也没有,还是有一朵烂桃花?”
我和在场的另一位室友立马回答:“一朵也不要。”
“为什么很多人都这么回答?有一朵烂桃花至少证明你还是有人喜欢的啊。”
(“烂桃花”在此泛指被追求者不喜欢的追求者,不含人身攻击。)
可是要这个证明有什么意义呢?难道被人喜欢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吗?
或许是,因为它可以满足自尊心,证明自己单身不是因为没有人喜欢,而是因为自己眼光高,喜欢“高质量”的异性。
可是证明了,然后呢?单身与否,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与别人都没有关系。其实我们不必在乎别人的眼光,更不必想要快速脱单或者想要一朵“烂桃花”来证明自己其实也是有人喜欢的。
爱情是一件私人的事情,它只是恋爱双方的对于对方的感情。它不应受到别人的压力,也不需要向别人证明什么。
一个人是否有魅力,也不需要通过有追求者来证明。
我看过很多故事,有很多男生或女生享受被人追求的感觉,享受不负任何努力就能得来的别人的关心和别人的礼物,并认为接受它们是理所当然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个心甘情愿地付出、一个理所应当地接受。
这种行为有它的支持者,也不乏认为这种行为很“婊”的人。我是后者。
感情不是用来消费的,对于不喜欢的追求者,直截了当拒绝就好,更不必说心安理得地接受别人的馈赠。
我认为——
一朵桃花都没有还是有几朵“烂桃花”?一朵也不要。
有了“烂桃花”,就可以肆意“享受”别人的关心和馈赠吗?不可以。
为了脱单而脱单?不可取。
为了结束大龄剩男/女的身份,随便找个差不多合适的人结婚?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