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萧今天早上共花费了一个小时将“萧萧”这篇短篇小说看完了。
看完这部短篇小说,我只有一种感慨,那就是我们生于这个时代是何其幸事呢!如果我们生活在萧萧那个年代,愚昧,无知,落后,封建,是非常不利于女性的发展的。那个时代的女人,拼的是投胎技术,如果会投胎,生于优渥之家,成为萧萧祖父口中的不正经的女学生,则可以自由的恋爱,还可以当官。如果非常不幸,投胎到比如像萧萧那样死了爹妈的穷苦人家,等待她的,可就是去做童养媳的悲惨命运。
说道萧萧当童养媳,这在现代人看来是多么悲惨的事情,可是萧萧却并不这样想。因为萧萧寄养的伯父家实在是太穷了,没有比在伯父家更穷的家庭。就像沈老所写的,萧萧的出嫁只是从这家转到了那家。别的乡村小姑娘年幼的时候离开自己的母亲嫁到别人家当童养媳时,都是坐在花轿里不由自主的啼哭,而萧萧不,她是笑着嫁进小丈夫家的。
读到这里,我不禁替萧萧感到悲哀,一种不能掌控自己人生的悲哀,一种屈从于命运的悲哀,一种进入了虎口却自得其乐的悲哀。可能吧,萧萧本人并不这样觉得,萧萧甚至还觉得,嫁进小丈夫家,自己的生活好了许多。至少是吃的比以前好了。
沈老在文中写,萧萧的身子,如一株长在院角落不为人注意的蓖麻,一天比一天长大起来了。萧萧是很知足的人,是一个肯在烂泥潭生活却仍然自得其乐的人。
她带着自己的小丈夫玩。说起这个小丈夫,萧萧十二岁嫁进门时,小丈夫才三岁。试想,一个三岁的孩子,能懂得什么情爱?萧萧像一个母亲似的带着他,带着他去村前柳树下玩,带着他去河边洗衣,总之,萧萧在哪里,小丈夫就跟到哪里,萧萧也喜欢这个小丈夫,但萧萧不知道,喜欢,并不代表爱。萧萧并不能很好的区分喜欢跟爱之间的关系。直到,她遇见了花狗大。
花狗大是小丈夫家的帮工,年轻,开朗,见多识广,会唱山歌。萧萧注意到花狗大,是一次花狗大替小丈夫打树上的枣子,两个人就这样相识了。小丈夫对萧萧说,花狗大会唱山歌,还教会了自己一首山歌并唱给萧萧听。萧萧起了兴趣,便让花狗大给他唱歌,可不曾想花狗大却起了跟萧萧谈恋爱的心。
萧萧虽然个子长大了,心却没有跟着长大。祖父说,每到放“水假”的时候,城里的女学生便三三两两路过这个村庄。在祖父的嘴里,女学生是代表着放荡不守规矩的女人。可以当官,可以自由恋爱,可以随便的与心爱的男人睡觉。还说这些女学生在城里乘坐的交通工具是一个大匣子。这让萧萧很好奇,也很向往。
可是萧萧能去像这些自由洒脱的女学生们一样吗?不能!萧萧自打进了小丈夫的家门,就注定了她这一生,都跟这个面前软软糯糯的小人连在一起了。
可是萧萧真的肯认命吗?我认为那个时候的萧萧心里并没有考虑那么多,她遇见了花狗大,花狗大对他好,肯跟她说知心话,理解他,与她共情。花狗大会唱山歌,会讨她欢心。这个花狗大,跟自己的小丈夫是根本就是两回事。小丈夫那么小,他懂得什么?可是依萧萧的年纪,也明白了爱一个人是什么滋味。萧萧喜欢小丈夫,却把爱,给了花狗大。于是萧萧从少女变成了妇人,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萧萧怀孕了。
萧萧知道自己怀孕时是手足无措的,她找到了花狗大商量对策,是把孩子打掉,还是与花狗大一起远走高飞。花狗大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一个人收拾了铺盖卷消失不见了。只留下了身怀六甲的萧萧。萧萧这个时候想起了城里的那些女学生们,也就是这个时候,萧萧突然明白了人与人之间的区别,知道了命与命的不同。她想抗争她想跑,可是她失败了,被抓了回来。
现了怀的身子和心虚逃跑的举动自然瞒不过小丈夫一家,小丈夫一家人心中也是窝火的。买来的女人肚子里被别人抢先下了种。这种事,自然惊动了宗族。触犯族规做了伤风败俗之事的萧萧也被囚禁起来等候处罚。
从一开始,萧萧的命就不是自己的,小的时候,命是伯父的。长到十二岁,被人买了去,命就是小丈夫一家的。到如今,萧萧犯了爱情中的男女都可能犯的错,被小丈夫家弃绝,萧萧那草芥一般的性命便落在宗族的大手中了。
是“沉谭”?还是“发卖”?萧萧生父那边的亲戚都劝告萧萧的伯父,出了这样伤风败俗的事情,干脆沉谭浸死萧萧。可伯父不忍心,可是又必须得给小丈夫家一个交代。于是就“发卖”。
那么萧萧最后是否会被发卖?答案是没有。因为年幼的小丈夫不肯。萧萧便得以继续在小丈夫家生活了下来。
不久,萧萧生了一个男孩子,叫牛儿。牛儿十二岁也接了一门亲,女方比他大六岁。
那一天,萧萧怀里抱着自己的小儿子毛毛,站在家门口,看着锣鼓喧天而来的接亲队,听着花轿里那个年轻女孩的呜呜哭声,我想,萧萧一定能明白那哭声的含义。
那是对温暖的母爱,无忧无虑的生活,自由的恋爱以及对主宰个人命运做的痛彻心扉的撕裂和诀别。一代又一代,一年又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