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句“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故乡对于我并没有特别的情分”和“平淡冲和”的文风,我一直对周作人有点耿耿于怀。
我认为他太过耽溺于生活,同时也太过冷漠,不如周树人的嬉笑怒骂,即使冷也冷得个性十足——我从来都喜欢有点个性的人。
然而,因为《知堂谈吃》 ,我发现周作人原来是那么可爱。
他在《吃烧鹅》中写:“小时候扫墓采杜鹃花的乐趣到了成年便已消失,至今还记忆着的只有烧鹅的味道。”也在《北京的茶食》里写:“我在北京彷徨了十年,终未曾吃到好点心。”
对于故乡的吃食,周作人觉得连萝卜与白薯都是珍贵的。“我想假设天天能够吃饱玉米面和白薯,加上萝卜鲞几片,已经很可满足。”他还写:“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旧梦。”
他深爱着自己的故乡,从特色美食到寻常小吃,从老酒到新茶,依依不舍,念念不忘,“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因为故乡的吃食,他变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挑剔的食客。
在吃上这么有眼光、有原则的人,怎么会是一个古板、冷漠的人呢?
比如我的男友,相比于之前吃饭(不管是在外面还是在家吃我做的饭)总是一副“总有刁民想害朕” 的模样,如今吃啥啥都香的样子是在可爱得有些可怕(我不会告诉你们,个子这么小的我是如何在大半夜,拖拉抱拽,使出十八般武艺才从自动售货机面前把他拖走,更重要的是,那台自动售货机里只有些香干、辣条之类的零食)。
男友的家乡在云贵高原上,在别处吃得不满意的时候,他会想念家乡的油炸小土豆——熟炸(煮熟了再炸)外酥里嫩,生炸(切成小块直接炸)风味也颇佳。还有烙锅、烧烤、鸡火锅、羊肉粉、狗肉粉、春卷、丝娃娃……每次回家,我都会因为时间太短错失诸多美食而感到十分遗憾,他要做的是不停安抚我:“有机会再带你去吃,不要着急。”
因为时间太短,承诺实多半没有兑现,我至今吃到的不过只是他们那里美食的十分之一。每次去贵阳也只是路过,车窗外闪过的小吃招牌,令我肚里的馋虫悲伤到绝望——在征服我的胃之前,它们早已征服了我的眼睛。可我只来得及远观。
我可以断定,我比男友更想念他的家乡。
毕竟,我第一次跟他回家,就被他妹妹就用集市上一个很辣很辣的春卷给收买了。
因为知道我的遗憾,他从家里带回一壶菜籽油,半夜买上两个土豆,驱车过来炸着吃。
土豆炸之金黄,用他家乡特质的辣椒粉蘸食——金黄色的小土豆块外裹一层拌了各种香料,还加了白芝麻的辣椒粉,入口鲜、香、麻、辣、脆、烫,令舌头欲罢不能。
他也想念我的家乡——传说中的湘西烤串曾让他在春节的某个昏昏欲睡的日子乍然鲜活起来。小串其貌不扬,不过是用脆骨、猪肉、牛油串起来,腌制后放到碳火上去烤,边烤边翻动,在翻动的同时洒上辣椒和香料。
在到嘴之前,那烤串的香已经把人勾得不行,进嘴以后,也总是让人有种“吃不够”的感觉。回长后,我们吃过几家“湘西烧烤”,却再没遇见那年春节路边摊上的惊艳。
我家乡的粉仅指圆粉,下料很重,但风味独特。在星城多年,我还是没吃惯这边的扁粉,实在是因为前者在我内心与味蕾上的地位都太根深蒂固。
好闺蜜的男朋友是个北方人,初次见面就跟我们描述正宗的牛肉味是何种滋味——其实他在南方工作数年,预计是要定居下来,但对故乡正宗牛肉粉的坚持和对遍地开花的兰州拉面的不认可一下子就令我肃然起敬。
“我们一定要去一次北方,吃一碗正宗的牛肉粉。”我碰碰男友的胳膊。
我一个地道的湘妹子,多年来迷恋南方鱼米之乡的鲜鱼和香米,当然还有辣椒,却突然对北方劲道的面食产生浩大的向往——说不定在黄土高原上吃一碗正宗牛肉面,我从此心里便有了第二故乡。
周作人对绍兴老酒的执着,白先勇对桂林米粉的怀念,汪曾祺对黄油烙饼的向往,梁实秋对水晶虾饼的讲究……他们去国离乡,却多年如一日地胡马依北“食”,越鸟朝南“吃”。
大概,多年之后,故乡对他们而言,是人去楼空,各处皆冷,唯有温热的食物,吃一口,还能得一口安慰。
我和男友也远离家乡,我们两个人经常在家捣鼓吃的,出门找吃的,大街小巷从不放弃,大店小摊不肯错过。说实话,自从他变身吃货之后,我喜欢他更多。
当然,我们在周作人、梁实秋、汪曾祺这些吃遍大江南北的文学大师和美食大师面前,只不过是普通人两个。
然而,我们因为美食而更加热爱彼此和生活,这对于我们来说便是意义所在。
杨小龟,以字换粮的人
也以食为天
饿了和写不出的时候最为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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