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就不喜欢写作文,怕写,也很反感。每次写作文,都抓耳挠腮、绞尽脑汁,好不容易憋出干巴巴的几个字来,自己看了都觉得不满意。写不出来,就只好胡编乱造、信口雌黄,最后结果是自己看了都不相信,都觉得假。
我一直认为要求别人写作是一件不大道德的事,尤其是小学的命题作文,光是看看题目就想骂人,什么“难忘的一件事”、“如果,我能再做一回小学生”云云。先不说我有没有难忘的事,即便有,凭什么要写出来给老师看,为什么一定要让别人知道。再说后者,说不定小学生毕业了以后只想快快长大,根本不想再做一回小学生了呢。由于这种心态,我的小学作文一直写不出来,也写不好。每次写作文,对我来说都是一种折磨,一边写一边在心里把出题人和老师骂了千百遍了。
本来,我认定自己不是写文章的材料,这辈子是写不好文章的了。可是后来,中学时代,偶尔会碰上一两篇文章是我真心想写的,写的真事,自己感觉没怎么加工渲染、扭捏造作,就老老实实的把过程写清楚,反而受到老师的极力推崇,还在课堂上作为范文来念。如此一来,倒也让我恢复了不少信心。
再后来,大学期间看了一场电影,看完之后感触良多,内心思潮起伏,不吐不快。我一时兴起,奋笔疾书起来。很快,文章写出来了,我的情绪也渐渐平复,第一次体会到写文章能如此畅快淋漓、直抒胸臆、一气呵成,感觉真的不错!
谁知第二天,系里通知校刊要征文,题材不限。我正好手上有篇现成的,就痛快地答应下来交一篇征文。我把昨天写好的文章稍微看了看,通顺了下字句,就交上去了。没想太多,就是完成个任务,充个数。渐渐的我就把这事给忘了。
哪知道,又过了几天,校刊的编辑老师给我打电话了,说文章不错,就是题目需要稍微改一下,征求我的意见。我当时真的惊呆了,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后来,文章在校刊上发表了。拿到校刊后,我看了又看,第一次见到自己笔下的文字被印在书上变成铅字,真是恍若梦中。至今,我还保存着这本校刊,保存着这次“无心插柳”的回忆。
事后,我自己也反复想过,为什么那次的写作那么成功。不仅写的过程没有原来“便秘”似的痛苦,文思如泉涌,而且写的结果也很好,一次通过,改动很小。人没有变,我还是那个我,从来没有刻意去练习什么写作,文字也还是一如既往的直白、朴素。唯一不同的,这次的写作是我自发自愿的,内心深处有创作的冲动和需求,情感需要找一个表达的出口和通道。由此看来,写文章的首要条件就是有感而发,至少对于我来说是如此。如果要我“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话,估计又是一堆面目可憎,自己都不愿意看的文字涌现出来。
幸好,现在已经长大了,被逼着写作的机会越来越少了,被要求写命题作文的时代也渐渐远去。我终于可以为自己而写,写想写的事,骂想骂的人,再也不必担心有谁要来打分了。如此,写文章在我这里,也就真正回归了它原本的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