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畔的空调风声呼呼作响,想着老家窗户外边的明月和如今城市的灯光,照亮这个城市一个小小的卧室,难以入睡。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如同湛蓝的天空成为了一个奢侈品。
发现这里,就像爱丽丝跌进了兔子洞,即新奇又忐忑,不知道前方有怎样的一个世界等着我。
初中的时候会幻想将来从事什么职业,那个年代的村庄没有网络,接触世界就只能靠各式各样的课本,最喜欢的还是语文,非常羡慕写文章的人,认为他们时间自由有才华还能赚钱,早早的为自己在心里刻下我想当一个作家。为自己取一个笔名叫"二情草",初中的我敏感内向,认为爱情不会降临在我的身上,固执的认为世界上亲情第一,友情第二,所以二情最重要,要做一株不怕风吹雨打的小草。那个幼稚的从未用过的笔名由此而来。
我爱看书,高中上课偷偷看故事书被老师发现当众没收,甚至有一次老师还拿书敲头,那种羞愧感现在还记得,我并没有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学生,也没有走向成为一个作家的道路,和大众一样,上一个普通的大学,找一个普通的工作,成为一名普通的妈妈。
有好多次我想改变,可是我又懒得改变,自从那次之后,我就抛弃了书本,抛弃了笔,写字也成了生活的点缀,我做了鸵鸟,把头埋进沙子,试图忽略这个世间的改变,就想成为沧海一粟,在历史的尘埃里划不出一道亮光,可是我成为了一个妈妈,我想成为影响另一个生命的太阳,给他光亮。
无论是不是作家,我都要认真书写自己的人生,对得起这短暂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