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许三观卖血记》才是某种意义上真正的“活着”。或者说,《许三观卖血记》是一个更具体的,有名有姓有活法的,关于“活着”的故事。一个人活在世界上,但凡有一点办法,估计都不会去卖血。
卖血几乎是一个穷途末路的人最后的生存方式。也是一个人最初,生而为人就携带的一种生存方式。在《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一共卖血12次,一次为娶妻,一次为全家,一次为私情,七次为儿子一乐,一次为儿子二乐,最后一次为自己(但是未卖成),每次许三观选择卖血,他都有必须卖的理由。
12次卖血之中,你可以感受到一个人活在人世的全部卑微与温柔。
前面的是摘抄过来的,但是有些观点我不太认同。认同的是最后一句话,可以感受到一个人活在人世的全部卑微和温柔。
其实这本书让我有感触的是人物关系。
许三观与老婆,我本来以为他们没有很多的感情,只是搭伙过日子,但是最后一章许三观老婆对卖血的破口大骂,自己拽着许三观去吃猪肝,都让我感到多年相濡以沫的感情。
其次是和一乐,和一乐的感情是真实的,不像有些催泪电视剧中,父母怎样不计前嫌,怎样大度待人,对别人不计后果的好。他对一乐的好是通过一件一件事情积累起来的。是通过一乐对他的依赖,信任以及自己的善良,一点一点解开自己心里的疙瘩得到的。
以及二乐三乐,许三观对他们的爱就是真实的,比如自己过生日把自己的饭分给他们,卖了血第一反应就是带他们吃好吃的等等,
许三观不是一个完完全全有修养的好人,小说里不乏对他反面的描述,他偷情,和他有过节的人出事以后他的幸灾乐祸,以及很多粗俗的举动。可这些描述让他更加真实,让他的善良更有说服力。
最后还有一点就是他最后一次想要献血的时候,很像一个老人,最后觉得自己没用的时候,也是最落寞的时候。而他最后吃猪肝喝黄酒也算是和一生献了十几次血的自己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