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盲写练习,不知道为什么简书下架了这篇文章,修改重发)
突然很想念树墩。
我一直知道,他是一个有天赋的男人。就像翅膀收起来的鸟。就像冬眠的蛙。他把自己的光藏了起来。
我们在很多年前的花园遇见过。那是懵懂的春天。他是在正午的阳光下嘻嘻哈哈练习跳远的男生。世界上再难以找到另一个如此可爱的体育操场,正好容得下这一瞥,这一念。
突然很想念1996年。想念2000年。还有2001年。
1996年,我们没有手机,心狂跳着拨通家里的固话,接的是他老爸。放下话筒,手心里全是汗。
那时候我们还没有牵过手,但已经一起走过很长的路。从家到寄宿学校,每周约好一起去。有次下雨的时候,我们路过了火车站前面生锈的人行天桥。在35路车上,我们并排坐在靠左窗的后排。或者,我们骑单车,一前一后。似乎有一次路过电影院,我们去看了一部国产片,剧情古怪,但我们笑得前仰后合。那已经是跨越我当时生活最长的纵贯线,很高兴,那也是我们生活里完全重叠的一条路。
他有过更漫长离奇的出行,一个人骑自行车去过这个城市之外的地方。我喜欢听他漫无边际地讲那段旅行,讲路上遇到了什么奇形怪状的人。恐怕他当时也只会把故事讲得乱七八糟,因为我听得咯咯笑,他也眉飞色舞。限足于校园也不可能。他说,从宿舍后面翻墙出去,经常的呀。
我喜欢坐在他后面自习,一边做题,一边看他的后脑勺、衣服的后背、他在笔记本上的潦草字迹。
所以,当他转校之后,我也策划了一次出行,假装去探望另一位朋友,其实是去教室外面看他。但究竟看到了还是没有?真正的结果好像和梦境缠绕到了一起,也不知道哪个是真实的。
转眼大家都去了不同的城市读大学。在大四的冬天,我再次拨通了那个电话号码,我还记得,那天自己穿着一件粉红色的元宝针毛衣。他还是老样子,走路摇摇晃晃,笑起来有酒窝,头发很容易就翘起来。
冬天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了书城。我们一起去了人民药店,买了一瓶咳嗽糖浆。他给我推荐了一本蓝色封面的小说。我去了他上学的城市,顺路去看他,我们在一间朋友租来的房子里看电视,笑得乱七八糟,深夜时他就说你休息吧,而我也在他出门后把门反锁了。我为了他买了第一只BB机,和那个年代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我们用特别的数字给对方留言。夏天的时候,走累了坐在树下水泥凳上,他讲起离婚的父母。他说他要去珠海,我们约好,我也会过去的。
珠海九洲大道的风,非常轻柔,一个清爽的城市。
他有了一份工作及与之相关联的朋友圈,他有了新的爱好,非常有他的特点的爱好,永远都像一个男孩子。
过了很多年以后,我也有了一份喜欢的工作及与之相关联的朋友圈,我也有了新的爱好,在另一个城市。
他曾养了一只猫,叫妹坨,喵喵叫,躲在床下拉尿。过了很多年以后,我也养了一只猫,叫妹坨,我深夜加班回家,会给它一只烧烤鸡腿,它一口咬住,会不小心把牙卡在鸡腿关节中甩也甩不下来。妹坨们都是可爱的妹坨。
我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我知道自己曾经在和树墩的故事里犯过的错、逃不开的弱点,都在后来的生活中重现过。
如果那是最早的一个四季,那么生活就是四季的轮回。
可就是没有办法假装自己能做好某些事。只能接受这样的自己。
无论如何,他教给我人生很重要、很重要的审美。因为我能看见他的天赋异禀。
我必须记得所有那些让他与众不同的时刻。
让广告和烂电影变得乐趣盎然的、让一段旅行听上去好像历险记的、让手臂上的头像纹身变得超酷的、让我在考研前夜铺开信纸写了一封长信的……那是一种极其热烈又恬静的爱,因为他在芸芸众生之中发出不同的光,而我一旦发现了,我自己心里也有了这光。
这便也是我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