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看见这样一句话,原句已记不太清楚,大致是:人,身体与灵魂必须有一个行走在路上。
运动,阅读,一直都是我喜欢的。很享受大汗淋漓后的畅快,享受阅读带给我的那份恬静和愉悦。不过,这一切似乎都开始远离了我。给自己找了各种借口,其实自己最清楚,一切都败在一个字上:懒。
后来,开始渐渐喜欢上行走,那是在经历了一次伤痛之后,才真正明白,健康原来如此重要。
那是2015年冬天快过年的时候了。一天早上,起床时,才发现右手臂无法提起,感觉废了一般,稍微动一下就痛,那是一种无法言语的痛。
不得已在L的陪伴下,硬着头皮去了趟医院。虽然那是我最不喜欢的地方,也是最怕的地方,但病痛无法忍受。经过检查诊断,结论不想也知道,宅得太久,不喜欢运动,又因为工作必须用电脑的过~
那段时间,一身都是难闻的膏药味。右手只能用围巾固定住吊挂在脖子上,袖子是无法穿上的,不过幸好有厚厚的外套盖住,也不至于太冷。但那个造型,至今想起,我自己都会禁不住哑然失笑。
那真的是一段苦难的“幸福岁月”。
因为手不能动,生活无法自理,穿衣吃饭自然都成了问题。幸好那时在休假中,妞也快10岁了,不用我再帮助她,倒是她也能帮上我一些忙。穿衣,洗漱,都是妞主动帮助。自己倒也清闲,开始享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不过却累坏了L,忙里忙外,洗衣煮饭~看着他忙碌的身影,心里有着一种莫名的感动与愧疚~
还好,经历了近一个月,手臂终于开始恢复了正常。那份痛过之后的醒悟,来得如此深刻。
听医生的话,没事多运动运动。再不敢宅在电脑前,一坐就是半天~
于是,我开始了自己的行走生涯。
2015年的今天,3月25日,我开始了自己的晨跑。
L说,你不过三分钟热度,看你能坚持多久。我不服,说,不会的,至少是一个月。看着L那似笑非笑的样子,我暗下决心,我要用自己的行动,改变曾经的我,那个做什么事情都是“三分热度”的人。
每天早上半小时,跑完步回来,再吃饭收拾去上班。渐渐开始喜欢运动带来的愉悦感,不仅仅是为了有个好身材,更重要的事,曾经的那种痛,时常会萦绕在心头,时刻提醒着我:坚持下去!
后来,我改变“宅”的习惯,丢掉L送给我的“居里夫人”的美称,选择多参加户外运动,让自己的身体活过来,远离身体的病痛。
不知不觉,已经断断续断地坚持了一年。身材没有多大的改变,但身心愉快,整个人的心态也变了。据研究,每周至少运动三四次,就会增加快乐因子。想想,似乎真的是这样的,不然看看周围,有几个爱运动的人是愁眉苦脸的呢?
累了,就坐下来看看书,打理店铺,发点感叹。乏了,就走起来,跑起来。运动,为自己,也为爱你的人。
越运动,越快乐,越健康,让我们的身体和灵魂一起行走在健康美好的路上~
你,如果愿意,别等到痛了才知道爱己。现在,就开始你的行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