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6日,距高考93天
实话实说,我荒废了今天。
上午没有学习,而是在找补习班,我想补数学。问了一个同学的家长——我们班一数学学霸的母亲,原来学霸上的是一对一。一对一有点“奢侈”,突然我想到了网络课,想到之前上过新东方的课,效果不错,不贵,还省去了去补习班路上花费的时间。
于是我就去挑课啊挑课,咨询啊咨询,最后买了文科全科百日冲刺课程,距正式开课还有7天。
下午去吃牛排自助,是一个和我家里关系很好的阿姨请的客,还有她上初二的儿子——我俩是好朋友,再加上她之前的一个领导级的同事——一个和蔼的大妈。
阿姨是我父母的媒人,也是我母亲以前的同事。我父母在我三岁时离了婚,法院将我判给了父亲,据说是因为母亲不想要我,之后也少见她了,而我因年少时无主见加上两家人的恩怨牵扯,选择了不与母亲联系,未见她,已有七年了。
现在我长大了,明白了关于恩怨的一些事。我主动问大妈对我母亲的印象,她告诉我说,你母亲漂亮端庄,做事仔细又利索。
之后我又和她们聊关于我对父母双方恩怨的看法。大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以后应该去看看你妈。我说,会的,只不过我认为现在还不合适,我对她,已没有什么怨恨了,我也不在乎当初她为什么不要我,但她给了我生命,纵然没有母爱,可我比别人更快地成长成熟,我知道父亲这边的家里人对我的付出很大,但我有点想念她,我只想知道她过得怎么样,我也希望我们能各自安好。
饭后走到外面的时候,邹姨突然塞给我一沓钱,我连忙说不要,她却说,这两千块钱你用来学习,必须收下,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
我收下了钱,心情复杂。我承诺她,这两千块钱,我一定都会花在学习上。这是一种鼓励,一种投资,一种信任,一种期望,我明白邹姨的心意。
(后记:高考之后,我很巧合地经过一个同学的关系找到了母亲,并与她见了面,她衰老了许多,和我哭诉着这些年来的辛苦和难过,希望我原谅,我可以理解她也能够原谅她,但我不会再和她建立什么感情了。而且从她口中得知她已再婚,现任丈夫对她关爱有加,生活得挺好,我也就放心了。虽然她没有尽到抚养我的义务,但若未来她需要我的帮助,我一定会尽到赡养的义务,这是毋庸置疑的。)
胡思乱想
针对社会上不敢扶起老人的风气,北大副校长吴志攀对北大校友说:
“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