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从小就没有零食的孩子,也是一个从小就很少吃肉的孩子,小时候如果一碗白米饭上面撒一些肉松,就会快乐得不得了。我不喜欢吃绿色的青菜,可能是因为有一年的某个季节,我每天没一顿饭都得吃院子里旺盛成长的芥菜。那是一种神奇的植物,尽管我已经偷偷得浇过热水,用指甲在菜叶上画出痕迹,他们依旧好得不得了,以至于当我拥有食物自主选择权的时候,对绿叶蔬菜有难以言表的艰难感情,后来看书时曾今看过一种解释,大概的意思是基因里人类会认为绿色蔬菜里的苦涩会让人感觉有毒,所以有些人天生抗拒,那一刻我无比的认同,似乎找到理性里的归属。
年纪小时,吃饭有时候真的很痛苦,在丧失耐心和包容前,我的法宝是把剩下的米饭在碗底分为四等分,吃掉其中的一份后,重新磨平,再次四等份,直到充满成就感地完成这个游戏。也许披萨分成等份的起源,也是因为那个吃不完大饼的孩子。
我最喜欢的食物容器是木碗,那是我的战友。因为家里缺少心仪的午饭食物时,我就会端着乘着米饭的小木碗在走廊上逛一圈,那是一栋教师家属大楼,我有很高的几率会被邻居们热情得带到他家的餐桌加一块肉或一勺蛋,这也许是我茁壮成长的原因之一。我依然清楚的记着隔壁慈爱的蔡老师夫妇,十几年过去不知道他们还记得这个寻找食物的小孩吗?
在南方的家乡,极少早上吃面,唯一的一次是习俗规定的大年初一一碗面线一双鸡蛋,大概意思好事成双。你难以想象幼小的我,刚醒来就得面对一大碗加了汤以后不断膨胀的线面,似乎怎么吃也不会减少,而且还有一双鸡蛋和必须看着你吃完的慈爱姥姥。直到后来我发明了小时候最好吃的食物之一是鸡汤线面。
吃的时候,是一种艺术,不仅要一个人吃,而且不能说话。一定要不顾家长的阻挠而完成一系列的仪式,做到要嘛别管我要嘛我不吃。
把刚刚过好沸水的线面,夹到深口白色瓷碗的四分之一处,半勺猪油,半勺白酒,三根菠菜,丝状的鸡肉少许铺开,撇开鸡汤上面的油脂,淋上一大勺,刚刚好没过线面,刚刚好溶开猪油,然后喝一口鲜甜的鸡汤,加一口滑溜溜的线面,空气里是白酒的香气,直到喝碗最后一口汤,这时候记得要无比的自信地微笑,然后重复上面的仪式,直到吃饱。当时的我一定觉得是全世界最会吃面的人,希望北方的人们不要嘲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