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读书笔记
有关评估的基本观念
评估的过程从本质上讲,就是判断课程和教学计划,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教育目标的过程,但是既然教育目标,从本质上讲,是对人类进行改变,也就是说,目标旨在让学生的行为模式产生期望中的改变,那么评估就是这样一种过程,只判断这些行为,实际上产生了多大程度的变化。
这些评估的概念隐含着两个重要的方面,第一,我们应该评估学生的行为,因为教育寻求的就是学生行为的改变,第二评估应该包含在任意一段时间内做的一次以上的评估,有必要在早期进行一次评估,然后再晚些时候再评估一次,以确定变化是否已经发生。
一项教育评估显然包括至少两次评估,一次再教育计划的早进行,另一次在晚些时候进行,这样就可以测量出发生的改变。
另外一种在评估中很有用的方法是访谈,可用来了解学生的态度,兴趣鉴赏力等方面发生了变化,人们有时也使用调查问卷来搜集有关学生的态度,兴趣和其他行为类型的证据,收集学生完成的实际作品,有时也是获得行为证据的一条有用的途径。可以用来获得有关行为变化的证据的方法是很多的,当我们提到评估的时候,我们不是在说任意一种或者任意两三种特定的评估方法,任何能够获得有效证据的方法,这些证据关乎学校或学院的教育目标,所代表的种种行为,都是合适的评估程序。
抽样是评估的另一项基本观念,我们可以推断出,对于可能包含在他的知识空间里的全部问题,他可能会做出怎样的反应,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人,行为态度,兴趣治理技能鉴赏力等我们假设有可能通过评估一个人在样本情境中的反应,来推断这个人特定的行为方式。
抽样不止与评估个体的行为有关,他也可以评估一组学生所采用的课程,经验的有效性。